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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20/2011-01412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11-04-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水利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5-02 21:20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 作者:梁国喜 字号:[ ]

温水政发〔2011〕7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水利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利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全市水利系统高度重视水利宣传工作,结合自身实际,积极进取,努力工作,为新时期水利发展与改革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但水利宣传还存在重视不够、意识不强、力量不足、深度不够、质量不高、时效性不强等问题, 与新形势下水利快速发展的要求和广大干部职工的期待仍有较大差距,特别是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出台,市委《关于在全市机关单位全面推行即办制的实施意见》(温委〔2011〕5号),以及全市水利改革与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对水利宣传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水利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新时期新形势下加强水利宣传工作的重要性

  2011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实现温州水利事业跨越赶超发展的第一年;是实施水利“十二五”规划,大力度推进大水利、大手笔实施大围垦的开局之年;是温州水利“三年补课、三年提升、三年赶超”的“三步走”发展战略的第一年;更是温州水利“12345”工程和“十大项目”建设的关键一年。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水利宣传工作,是实现温州水利事业跨越赶超发展的迫切需要。全市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阵地意识,进一步提高对新时期新形势下水利新闻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水利新闻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不断提高与各类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善于运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水利工作,有效引导社会舆论,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水利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新时期水利发展与改革营造更加浓厚的舆论环境。

  二、进一步提高信息采写和发布时效性

  信息时效性是信息价值的重要体现,关系到信息宣传作用能否有效发挥。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信息采写工作的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把动态性、时效性较强的信息第一时间采编报送,确保各类信息沟通准确、及时。上级领导到温州检查、指导、调研水利防汛工作等重要政务信息,市委、市政府或各县(市、区)委、政府召开各类水利会议以及市水利局召开重要会议和局领导重要政务活动,要求在24小时内采写并报送;各地、各单位开展重要水利政务信息和水事活动,要求在48小时内采写并上报。紧急重要信息报送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执行。重要政务信息采写实行“分级负责”、“谁负责、谁采写”和“领导交办负责制”。各地、各单位每出现迟报、漏报重要政务信息1次,迟报扣分20、漏报扣分50分;一年中因重要政务信息迟报、漏报3次以上(含3次),一律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视情况以文件形式予以通报。

  三、切实做好2011年度水利宣传工作

  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水利宣传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改进水利新闻宣传工作的方式方法。要通盘考虑年度、季度、月度水利宣传工作,精心设定新闻宣传主题,主动搞好新闻宣传策划。要选好切入点,找准结合点,抓住闪光点,把新闻宣传工作的一般规律与水利工作的行业特点有机结合起来,把社会公众的关注点与水利工作的着力点有机结合起来,把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与推进政府部门的政务信息公开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改进成就宣传、典型宣传、主题宣传和形势任务宣传的方式,不断提高水利新闻宣传工作的实际效果。

  (一)认真做好中央一号文件、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专题宣传。全面深入解读中央一号文件、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精神,大力宣传新形势下水利的战略地位和作用,推进水利改革与发展中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成效,特别是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切实加强对水利工作的领导等亮点政策。同时,要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的水利工作方针,紧密围绕当前水利中心工作,以服务和促进民生水利、生态水利、资源水利为重点,深入宣传水利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措施、水利工作部署和各项重点工作、各地丰富多彩的水利实践和基层群众创造的新经验、“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和基层单位涌现的先进典型,为推进温州水利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扎实做好防汛防台抗旱专题宣传。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关于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大力宣传全市各级各部门防汛防台抗旱的工作部署、措施和成效;积极宣传防汛备汛工作、防汛责任制落实、水文测报预报、防汛指挥信息化等非工程措施发挥的重要作用;积极做好防洪减灾能力建设、基层防汛防台能力建设等工作的宣传;深入宣传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先进集体的感人事迹。通过防汛减灾工作和防台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提高防灾自救能力。

  (三)突出抓好民生水利专题宣传。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的部署,广泛宣传民生水利的新理念、新目标和新成效。重点宣传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利工作;宣传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流域综合整治,强塘工程建设和小流域治理,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建设;宣传直接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空间的围垦造地;宣传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活保障的农村饮水安全建设、水资源保障工程建设、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宣传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产发展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节水灌溉;宣传直接关系城乡人居环境的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城乡河道整治的进展与成效。尤其总结宣传报道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后发挥的综合效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

  (四)着力做好水资源保护管理专题宣传。加大对基本水情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对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控制等指标体系和管理措施、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的认识和了解。要加大对区域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编制工作、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机制、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的宣传。结合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重点宣传取水许可、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水资源保护、节约用水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深入做好节水型社会建设经验的宣传,宣传推进水权制度建设的探索和实践,提高全社会珍惜水、节约水、保护水的自觉性。要加强对地表水、地下水保护工作宣传力度,积极宣传跨流域、跨区域水资源调度取得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积极做好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专题宣传。要突出防洪减灾、围垦造地、生态水利三大建设重点,认真组织策划和实施好水利重点工程建设的宣传。要运用多种形式做好已建重点水利工程发挥效益的宣传,推进在建骨干水利工程的宣传,切实抓好“12345”和“十大项目”重点水利工程的宣传。宣传报道温州各地在围垦造地、防洪减灾、农村饮水、水库除险、强塘工程、河道整治、农田水利设施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和质量与安全管理中取得的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宣传水利安全文明标化工地建设推广情况;宣传水利工程在温州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的综合效益和重要作用;宣传水利规划在建设和管理中的导向控制作用。

  (六)认真做好水利行业能力建设专题宣传。宣传温州各地创新水利工程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规范化(达标)长效管理机制,推行工程集约化、物业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探索建立“以大带小,小小联合”的区域化集中管理模式和水利物业管理,切实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宣传报道我市水利建设最新科技成果及其所取得的良好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以达到进一步推广应用、推动我市水利事业发展的良好效果;宣传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调动社会各方力量营造支持配合水利普查工作的良好氛围。宣传报道各级水利部门在水行政执法和管理中,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严格执法、廉政勤政的良好形象;宣传河道、采砂违法专项整治活动,树立水行政执法的权威。宣传报道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重视水利、关心水利、支持水利的典型事例,激发全社会关注水利、支持水利、参与水利建设与管理的热情,在社会上形成“水利为社会,社会办水利”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充分发挥行业主流媒体舆论引导作用

  中央、省级、市级新闻媒体,中国水利报、中国水利杂志,部、省、市、县四级水利网站,是水利行业新闻宣传的主要阵地。要采取措施,创造条件,努力做到全市所有重要水利动态得以及时报道,基本做到报纸有字、电视有像、广播有声、网络有文,确保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都能及时获取全市水利发展和改革的成效信息,让各地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和发改、财政及综合部门的负责同志收看、收听涉水的新闻信息。全市水利系统各单位要把中国水利报、中国水利杂志、水利部网站、浙江水利网站、温州水利网站的读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五、切实加强宣传工作体制机制建设

  各级水利部门、单位要把水利新闻宣传工作摆在水利工作的重要位置,与水利中心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检查落实,一同考核表彰。要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工负责、运转协调的工作体制和机制。要进一步强化和落实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责任部门要牵头抓,有关部门要合力抓。要把水利新闻宣传工作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形成推动和促进水利新闻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

  要进一步加大对水利新闻宣传工作的投入,每年将新闻宣传工作费用纳入单位工作预算,为水利新闻宣传的正常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和设备保障。要选派政治觉悟高、熟悉水利业务、协调沟通能力强、写作水平高的同志承担水利新闻宣传工作,各县(市、区)水利部门都要建立一支水利宣传通联队伍,明确相对固定的人员抓好水利宣传、及时提供新闻线索和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工作,并于4月30日前将人员名单加盖公章后上报市水利局。要加大水利新闻宣传人才的培养力度,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和工作的舞台,努力建成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水利新闻宣传队伍。

  附:全市水利新闻宣传工作联系表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信息宣传 通知

  抄送:省水利厅办公室,市委办、市府办,市委宣传部。

  温州市水利局办公室2011年4月25日印发

  责任部门:市水利数据管理中心

附件:

全市水利新闻宣传工作联系表

填报单位:门户网站:

类别

姓名及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邮箱

QQ号码

备注

分管领导

宣传部门及

主要负责人

宣传部门:

新闻宣传

通联人员

  注:请各区(市、区)水利局于4月15日前将此表填写完毕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市水利局。

联系人:王琼琼;联系电话:88222252,88270241(传真);QQ:185384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