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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五水共治”简报2017年第21期(总第293期)
发布日期:2017-08-14 09:13 浏览次数: 来源:市水利局 字号:[ ]

今年6月以来,瓯海区围绕“巩固提升剿劣成效、提前完成剿劣目标”两大目标,瞄准岸上治理关键环节,整合力量,强力实施“1+6”百日攻坚专项行动。“1”即全区百日攻坚专项行动,“6”即沿河排污口整治、片区管网互联互通及三级管网整治疏通、工业集聚区管网整治、“十小”行业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验收及设施运维、河道清淤等六大百日攻坚子行动,通过100天左右全力攻坚,确保9月底前全面消除辖区劣V类水体。截至7月底,该区“十小”行业整治完成率140%;10个工业集聚区整治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验收及移交运维进度明显提升;从监测数据显示,市控梧田站位已稳定在V类水标准,273个劣V类水体中263个已达到销号验收标准,其中119个已通过区级验收复核。

一、绘制一张“作战图”,全领域提前剿劣时间表。绘制全区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总体“作战图”,从任务目标、时间节点、责任分工等方面,为六大子行动参战单位细化下达一张工作目标提升、时间提前的剿劣攻坚“任务清单”,定期对攻坚实施进展开展考核排名通报;成立区剿劣攻坚领导小组并召开全区剿劣百日攻坚行动动员会,各责任部门、镇街签订百日攻坚责任书,以“军令状”形式领办剿劣攻坚任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于6月底前要完成508家“十小”行业治理并扩大排查整治范围;区环保局牵头于8月底前要完成10个工业集聚区管网整治;各镇街按照各河道“一点一策”加快推治理并提前实现销号报结。

二、实行两大“工作法”,全动员提升剿劣战斗力。一是实行“一线工作法”。坚持力量下沉,形成区街上下“撸起袖子加油干”的工作格局。区政府分管领导每周至少安排两次现场督查活动,及时协调解决片区管网提升、农污终端设施验收运维等攻坚障碍;92名区剿劣督导组成员每周至少一次分赴各挂钩河道,及时掌握基层剿劣工作动态并帮助协调对接;各牵头部门与镇街治水力量全情投入治水一线,及时发现并处置问题,确保各项攻任务扎实推进。强化政策下倾,形成问题“立查立改”的工作局面。如对局部可直接整改、造价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明确可由属地镇街集体研究后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立即整改。二是实行“层层发动法”。发挥媒体引领作用,通过组织记者开展剿劣调查采风、河长访谈,举办“最美治水人”“治水环保类民间道德奖”等先进典型人物寻访、选树活动。在《今日瓯海》和瓯海新闻网设置曝光台,每半月曝光十大负面典型,造浓剿劣舆论氛围。强化群众自我管理,通过开展“爱水同行公益健步行”“五水共治十进宣传”以及“剿劣护水主题文艺汇演”进社区、村居、企业等活动,普及251个村居(社区)五水共治村规民约,引导党员、村民代表、老干部、妇女等组成护河团队,开展巡河、护水志愿行动,增强群众参与剿劣意识。比如,郭溪街道通过组建18个村级老年护河监督团,扩展了水情来源渠道。

三、建立“三套制度”,全方位提高剿劣监督成效。一是建立督查巡查制度。建立监察委“巡河察岸清风行”“河长集中巡河日”制度,健全区领导、区治水办、镇村三级联动督查机制,深化区人大、政协治水主题监督活动,以巡查、明查、暗访、回访等形式开展专项督查和不定期抽查,并以督查单等形式交办问题、限期整改。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巡查2700人次,发出督办单53张,并全部整改完毕。二是健全日常考核制度。将各责任单位攻坚行动实施情况作为“五水共治”督查考核的重要依据,列入区委区政府对各责任主体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和河长责任制考核,实行“半月一督查一通报一曝光”。按照《瓯海区“剿灭劣Ⅴ类水”问责办法(试行)》规定,对剿劣工作进度滞后的7个镇街发出预警通知,5个治水责任单位由区分管领导进行约谈,曝光十大负面典型及后续整改进展3期,有效倒逼各责任单位攻坚提速。三是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出台《瓯海区“剿灭劣Ⅴ类水”有奖举报奖励办法》,设置电话、微信、微博等举报平台,对沿河违规设置排污口、沿河废水直排等12种造成河道水体污染的行为实行有奖举报,鼓励和引导群众参与治水监督管理。截至7月底,共接到各类举报41件,核实发放奖金3500元,有效拓展了剿劣监管深度。                     

 

(来源:瓯海区治水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