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水利局、市级各功能区水利机构,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各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为推动实施我市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意见》(浙政办发〔2016〕4号)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温州市水利局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项国生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红健 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钟建平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高 艺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薛盛况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维林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饶道奖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汪得月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林素 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郑祥孩 局党组成员、调研员
成 员:周宏德、陈运权、何学文、陈木永、庄千艳、叶辑松、胡理相、王谦、王玉铜、叶建华、陈启军、王丽丽、王琼琼、陈隆吉、施士扬。
二、主要职责
研究制订温州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政策措施,指导督促各地制订、落实具体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协调解决各地全面推进标准化管理中的问题。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主 任:张维林 (兼)
副主任:胡理相 市温瑞平水系管理局局长
叶辑松 局建设处处长
王玉铜 市水库管理处处长
叶建华 市河道管理处处长
陈启军 市农水处/市水电处处长
王丽丽 市围垦处处长
陈隆吉 市水文站站长
王琼琼 市水利数据管理中心副主任
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和业务服务指导组。
(一)综合组
组 长:王玉铜
副组长:黄一彬
成 员:陈亮、曾小董、柯俊、戴娟、程中凯、陈立军、刘婵。
负责与省厅联络沟通;组织制订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制订管理手册;组织各相关处室制订年度任务指标;做好月度报表统计并及时报送和通报;负责文稿起草、信息简报、台账文件和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宣贯培训;负责会务和后勤保障;参加业务服务指导;参加考核验收工作等。
综合组人员集中办公。
(二)业务服务指导组
业务服务指导组分9个工作组,括号内为责任处室,处室负责人为组长:
1、在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组(局建设处):负责新建重点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有关工作。核定纳入标准化管理的新建工程和管理责任主体目录;指导在建工程编制管理手册;督促落实年度实施计划;参加考核验收等。
2、水库、海塘(含沿海塘水闸)标准化管理组(市水库管理处):负责水库、海塘(含沿海塘水闸)标准化管理相关工作。核定纳入标准化管理的水库、海塘工程和管理责任主体目录;指导水库、海塘工程编制管理手册;督促落实年度实施计划;参加考核验收等。
3、堤防、水闸标准化管理组(市河道管理处):负责堤防、水闸标准化管理相关工作。核定纳入标准化管理的堤防、水闸工程和管理责任主体目录;指导堤防、水闸工程编制管理手册;督促落实年度实施计划;参加考核验收等。
4、山塘、泵站、大中型灌区和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组(市农村水利管理处):负责山塘、泵站、大中型灌区和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相关工作。核定纳入标准化管理的山塘、泵站、大中型灌区和农村供水工程和管理责任主体目录;指导编制管理手册;制订地方标准;督促落实年度实施计划;参加考核验收;指导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等。
5、农村水电站标准化管理组(市水电管理处):负责农村水电站标准化管理相关工作。核定纳入标准化管理的农村水电站和管理责任主体目录;指导农村水电站编制管理手册;督促落实年度实施计划;参加考核验收等。
6、已完工未竣工验收的围垦工程标准化管理组(市围垦处):负责已完工未竣工验收的围垦工程标准化管理有关工作。核定纳入标准化管理的围垦工程和管理责任主体目录;指导围垦工程编制管理手册;督促落实年度实施计划;参加考核验收等。
7、水文测站标准化管理组(市水文站):负责水文测站标准化管理相关工作。核定纳入标准化管理的水文测站和管理责任主体目录,负责制订管理手册编制指南,指导编制管理手册;督促落实年度实施计划;参加考核验收等。
8、温瑞平水系工程标准化管理组(市温瑞平水系管理局):负责本单位管理的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相关工作,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和总体实施方案,编制工程目录和管理手册,参加考核验收等。
9、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平台建设组(市水利数据管理中心):负责温州市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平台建设;参加考核验收等。
温州市水利局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