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碧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泰顺污水总厂和给排水工程PPP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报告》、立项批复文件(泰发改审〔2017〕32号,项目代码:2017-330329-78-01-039654-000)以及委托温州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编制的《泰顺污水总厂和给排水工程PPP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等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二十七条、三十二条、四十一条和《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之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位于温州市泰顺县,其中污水总厂厂址位于罗阳溪、交垟溪交叉口下游约500处的山坳中,给排水工程位于泰顺县城老城区部分,西至泰庆路以西规划主干道,东至东大街延伸段及泰分路,北接城北区块的平安路,南至育才高级中学(泰寿路与泰庆南路交叉口)。工程项目组成包括污水总厂工程和老城区雨污分流工程。
主体工程占地70.61hm2,其中永久占地8.58hm2,临时占地62.03hm2。建设总工期42个月,2018年7月开工,2021年12月完工,工程总投资62980.21万元。
项目涉及土石方开挖、填筑,将扰动原地表面积70.61hm2,建设期间如不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将新增水土流失量42854t,为此,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做好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对保护项目区生态环境是十分必要的。
二、基本同意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一)主体工程选址、施工时序、施工布置、施工工艺、方法等基本符合水土保持要求。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和界定基本合理。
(二)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83.36万m3(其中表土1.14万m3、建筑垃圾14.38万m3、钻渣0.16万m3、土方58.62万m3、石方9.06万m3)。
(三)工程土石方填筑总量36.68万m3(其中表土1.74万m3、土方29.30万m3、石方5.64万m3),土石方填筑量中的表土1.14万m3、土方29.30万m3、石方5.64万m3来源于自身开挖量,其余部分来源于借方。
(四)工程土石方借方总量0.6万m3(均为表土),从合法料场商购解决。
(五)弃方47.28万m3,其中建筑垃圾14.38万m3、钻渣0.16万m3、土方29.32万m3、石方3.42万m3。外运至后山填筑区消纳。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面积总计97.12hm2,包括项目建设区70.61hm2,直接影响区26.51hm2。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者为泰顺碧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的时段划分、内容、方法及预测结果。
五、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项目三级标准。至设计水平年2022年,扰动土地整治率达到90%,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82%,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1,拦渣率达到90%,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2%,林草覆盖率达到17%。
六、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三个区:I区为污水总厂工程防治区,II区为给排水工程防治区,III区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
七、基本同意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安排。工程建设中应将本方案新增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在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各个环节予以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如下:
I区,工程措施:清表(表土剥离)√、覆土、截排水工程√、厂区排水工程√、钻渣外运、排水边沟√、土地平整、隧洞顶截水沟√。植物措施:绿化景观√、高次团粒绿色植被防护√。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沉沙措施、泥浆池。
II区,工程措施:覆土。植物措施:绿化带√、栽植乔木√。临时措施:沟槽排水√、湿土排水√、管线工程排水。
III区:工程措施:清表(表土剥离)√、覆土、土地平整。植物措施:撒播草籽。临时措施:临时拦挡、临时遮盖。
(以上带√表示主体工程已设计,其余为水土保持方案新增措施。)
八、基本同意水土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九、同意工程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1276.69万元,新增水保投资110.65万元,新增投资应纳入工程总投资并确保到位。同时,根据财综〔2014〕8号中第十一条: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的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本项目属于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故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十、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由市水利局负责督管。项目投产使用前,你单位应依法自主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提交验收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向社会公开,并向我局报备。
温州市水利局水保工作热线:0577-57579793。
十一、根据《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试行)》(浙水保〔2014〕97号)的有关规定,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若水土保持方案需作重大变更的,应当报经我局批准。
十二、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应控制和减少对原地貌、地表植被、水域的扰动和损毁。项目建设产生的泥浆、土石等不得向江河、湖泊、水库和指定地点以外的区域倾倒。
(二)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深度为初步设计阶段。请在主体工程后续设计中一并做好水土保持设计,确保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将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监理纳入主体工程监理中,并加强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合同、质量、进度、资金的管理。
(四)按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并按季度向鹿城区农林水利局报告监测成果。
(五)施工期跨越汛期,在雨季和台汛期须做好防汛安全各项工作。
十三、本工程涉及其它管理事项的,请报有关部门批准。
温州市水利局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