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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闻】温州出台全省首个乡村河道治理指导意见 权威解读来了
发布日期:2018-03-22 14:38 浏览次数: 来源:市水利局 作者:王艳琼 字号:[ ]

倡导自然生态的河道治理理念,温州市日前出台了全省首个专门用于规范乡村河道治理的文件——《温州市乡村河道治理指导意见》,引发社会各界关注。今后,乡村河道如何治理,又将有哪些改变?3月21日,温州市水利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指导意见》进行了权威解读。

乡村河道治理存在忽视生态现象由此出台《指导意见》

“随着治水工作的进一步深入,河道的治理正逐渐由传统的“除水害、兴水利”加固堤岸向生态治理、美丽建设的理念转变。但由于受传统治水观念影响,乡村河道治理过度关注防洪安全和工程安全,忽视了生态理念。”温州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当下,温州乡村河道治理过程中一定程度出现了河道渠化硬化、裁弯取直、滥植草坪灌木、照抄照搬城市建设模式等脱离农村实际等负面典型现象,河道治理缺少了乡村特色和泥土的芬芳,河道治理成效与“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要求不相一致。

为了规范引领乡村河道治理,避免乡村河道治理中出现的不良行为和不当措施,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温州市水利局研究提出了《温州市乡村河道治理指导意见》,即乡村河道治理“八忌八宜”规定,对乡村河道治理过程中一些不当措施提出限制性要求,对乡村河道治理的优秀做法提出倡导意见。

《意见》涵盖“八忌八宜”规定从五方面对乡村河道治理提出限制

据介绍,《指导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八忌八宜”规定,通过通俗易懂的文字,从水安全、水生态、水景观、水文化和人水和谐五个方面对乡村河道治理形态要求、材料选型、结构断面设计、植物绿化选择、特色打造和工程施工等方面提出了限制性措施和指导性意见。

值得一提的是,《指导意见》主要是针对农村、山区性河道和管养力量比较薄弱的河道,其中大部分条款对城市河道治理同样适用。《意见》里的“忌”是尽量避免的意思,并非绝对禁止,特殊河道可结合河流特性因地制宜,灵活应用;而“宜”则为推荐行为,意味着是通常情况下比较适宜的做法。“八忌八宜”规定内容如下:

一是忌直线河岸,宜弯曲天然。乡村河道治理应避免采取河流改道、裁弯切滩等对河道自然形态产生重大影响的工程措施,使河道岸线直线化。乡村河道治理应尽量保持天然河道“九曲十八弯”的形态,不宜人为对河道形态进行较大调整,尽可能保持或恢复湿地、河湾、急流和浅滩。

二是忌规则断面,宜型式多样。断面形式宜结合地形地貌和水流缓急情况因地制宜设计,不同的地形环境宜采用不同的断面形式设计,最大限度保持河道流态自然、生物多样和生态系统健康。

三是忌护岸硬质,宜生态通透。河道治理应充分考虑河道水体和地下水、河道微生物与土壤微生物的交换,保持天然生态性。

四是忌高筑挡墙,宜低砌护岸。河道治理,应充分考虑人水和谐,不可通过河道治理隔断人水联系,护岸高程应略高于水面为宜,提升河道护岸的亲水性。

五是忌草坪灌木,宜原生林木。原生林木不仅易于维护,同时也是乡村河道的特色,河道治理过程中应尽量保护原生林木,节省工程投资,利于后期维养。

六是忌过度模仿,宜突显特色。乡村河道往往是最能体现家乡记忆的,河道治理过程中过度模仿、照搬已有治理模式,则会导致河道治理缺少地方特色。因此,乡村河道治理,应尽量结合地方特色,将地方文化融入乡村河道治理,才能打造记得住乡愁的河道。

七是忌切除边滩,宜保留滩地。边滩是保护堤防的重要设施,过度切除边滩则不利于堤防堤脚防护,极易形成冲刷坑等破坏堤防结构安全的隐患。因此,乡村河道治理,应适当保留边滩,维护堤防安全。

八是忌河床设障,宜维持流畅。河道是行洪的主要通道,河道治理过程中应避免施工材料和施工机械无序堆放,影响行洪安全。

“乡村河道治理‘八忌八宜’规定从实际出发,具有可操作性。”温州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乡村河道治理直接关系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是美丽乡村建设、西部休闲产业带建设的重要内容。下一步,该局将建立负面清单工作制度,严格建设工程审查审批,加强基层培训教育,加大宣传力度,扎扎实实把“八忌八宜”贯彻到位,使之成为各地,尤其是水利干部、基层干部自觉遵守的规范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