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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督查行动启动
发布日期:2018-05-11 08:36 浏览次数: 来源:市水利局 字号:[ ]

本月起,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启动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5月10日,我省根据行动要求,启动新一轮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督查行动,以巩固提升治水成效,确保黑臭水体不出现反弹回潮。

对照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到2016年底,我省已提前完成“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要于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的目标。2017年,我省列入国家整治名单的6条黑臭水体均已通过各市政府“初见成效”评估并上报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但水污染治理需常抓不懈,稍有松懈就会反弹。我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中还存在需要加快补齐的短板:包括污水处理基础设施不完善,城市污水收集管网最后100米的问题突出,污水管网破损严重,雨污分流不彻底。全省排污总量依然较大,工业结构性区域性污染问题突出,三产及生活污染量大面广,管理不精细、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

截污纳管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是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治本之策。为此,今年我省将加快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全省计划建设改造城镇污水配套管网2000公里,新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25座,加快启动100座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全面开展管网排查,重点解决污水外漏等问题。

国家督查组将于5月下旬来我省开展现场督查。在此之前,省治水办(河长办)、环保厅、住建厅将联合组成两个专项督查组,抽查杭州、宁波、金华、台州四个市,并在国家督查结束后继续开展未被检查设区市的督查工作。督查结束后,省治水办(河长办)将根据专项督查结果,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城市予以督办或约谈,反弹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被国家督查组发现黑臭水体整治未达到考核要求,并被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督办约谈的设区市及市辖区,在2018年度“五水共治”考核中“一票否决”,考核为不合格。被省级督查组发现黑臭水体整治未达到考核要求的设区市及市辖区,在“五水共治”年度考核中扣减 5分。

目前,省治水办(河长办)已设立举报电话,受理黑臭水体等治水相关问题举报,电话:0571-28059377。(来源: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