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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水利探索实践审批新模式“多评合一”助力项目审批提速
发布日期:2018-07-13 15:03 浏览次数: 来源:市水利局 作者:朱翔鹏 字号:[ ]

省委、省政府部署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以来,温州水利积极创新涉水审批方式,按照“标准地”“承诺备案制”“一件事”有关要求,认真调研,在省水利厅的支持指导下,在全省率先摸索出一条“多评合一”的审批模式,并在苍南县进行试点实践,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提高我市水利审批效率、助推提升营商环境,做出了具有重要意义的尝试。

一是推行“打包”模式,从项目分散管理向片区统一管理转变。以各类园区(平台)、特色小镇或街坊、片区、流域为基本单元,进行水资源、水土保持、水系水域、防洪安全等涉水影响综合评价(简称水评),明确区域内项目开发建设必须达到的涉水要求、必须落实的保护措施。完成评价的区域即为涉水“标准地”,今后新进入的具体项目只要符合承诺制管理的几种情形一律实行承诺备案登记,不再单独重复进行涉水审批。

二是推行“多合一”模式,从专项论证向综合审批转变。将占用水域审批(应编制占用水域影响分析报告)、涉河涉堤审批(应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应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取水许可审批(应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审批(水工程安全影响论证报告)、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查(应编制入河排污口设置影响评价报告)等多个专项审批事项,多合为一,一次性综合编报一个文本-《水评》,一次性召开评审会,一次性予以审批,一次性交纳税费。精简了审批事项,缩减了审批时限,节省了前期费用,提高了办事效率。苍南县在绿能小镇区域水评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明确了水系水域、水土保持、水资源等各项涉水评价的目标要求,为做好区域综合评价工作提供技术指南,得到了省水利厅的认可,并于7月3-4日在苍南县召开了全省水利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现场推进会。

三是推行“承诺备案”模式,从事前审批把关向事后信用监管转变。进入“标准地”的项目,实行涉水审批承诺备案制。涉水审批环节,企业只需完成备案登记,签署承诺书。为保证承诺事项落到实处,强调三个重点环节:一是严把准入门槛。明确不纳入承诺制的几类情形:即穿堤、破堤、占用行洪河道等影响区域防洪安全的;耗水量超过区域洪评水耗标准的;县区用水量达到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水未纳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需新设入河排污口的等。二是明确承诺纲要。明确项目建设一般不占用水域,确需占用的,严格遵循“先补后占、占补平衡”原则;落实好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落实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产品用水量不超区域洪水综合评价确定的水耗标准的;等等。三是强化事后监管。水利部门和园区(平台)按规定开展项目核查、现场检查和联合验收,并将企业履行承诺情况进行信用评价,反馈给信用管理体系。

四是推行“捆绑”模式,从独立作战向部门协同转变。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和水利局联合印发文件,规定地块出让前先办理涉水“标准地”。苍南县出台“区域水保+区域环评”联合评估评审工作方案,建立联合评估制度,建立水保环评审批清单,以工业园区、特色小镇、小微园区为重点,实行整个区域水保方案、环评报告一次性捆绑评估(评审),区域内具体项目统一登记备案监管。

此外,温州市水利局还在其它多个方面进行了创新,以实际行动践行了“真诚服务、高效便民”的审批服务理念。如涉河审批实行分类管理制,针对项目涉河建设方案不同情况,加强前期引导,进行分类管理、区别对待,提高了办事效率,为办事单位减负,也更有利于水域保护;线性工程实行统一评审制,公路、铁路、管道、线缆等线性工程涉及多个行政区域、不同等级河流或水利工程,建设业主可报市水利局统一审查审批,也可以根据工程实际进展分期分段按权限报批;服务前移实行提前告知制,在项目立项征求水利部门意见或者建设条件联审时,水利部门提前告知涉及水利审批的事项及其防洪排涝安全、水环境安全等方面主要限制指标,为后续水利高效审批奠定基础。

以上创新模式和改革举措,彰显了便民高效的审批服务原则,得到了申请人的一致好评。一是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实行涉河审批分类管理制后,加强前期引导,约50%办件可以实行即时审批、简易审批程序。二是充分尊重业主,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最有利于项目推进的审批方式,如线性工程统一评审制,工程建设整体方案成熟稳定的,建设业主可报市水利局统一审查审批,局部方案尚未成熟稳定的,建设业主可根据项目建设进展分期、分段或重要节点工程报有相应审批权限的属地水利部门审批。

今后,温州水利审批将始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满意导向,认真探索实践,总结经验,积极引导,努力为全省乃至全国审批服务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提供实践样板。(供稿:审批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