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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道人防项目地下管网及道路恢复工程占用水域行政许可批前公示、听证公告(温水许公示〔2018〕第1号)
发布日期:2018-09-10 08:36 浏览次数: 来源:审批处 字号:[ ]

行政许可批前公示

行政许可听证公告

                            温水许公示〔2018〕第1号

 

兹有温州明大置业有限公司向本机关提出在鹿城区鱼鳞浃河盲端临时占用水域解决因温州大道火车站管线标高问题导致的火车站内雨污水无法排放现象的申请。该管线修复工程需临时建设一处长为25m、宽为15m的钢板桩围堰,合计临时占用水域面积为375m2沉井下沉到位及管道全部实施完成后,将永久占用水域面积3.45m2详见附图。因可能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害关系,现予以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听证规定》第四条和第七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行政许可听证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将于2018年9月30日举行听证会。

凡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向本机关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或作为听证代表人参加听证会,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利害关系人、听证代表人的申报登记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登记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二、登记报名方式:向本机关当面提交申请书及有效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联系人:林湘如;联系电话:57579791;地质: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198号温州水利大楼508室。

三、听证公众代表确定方法根据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兼顾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从自愿报名的个人或者组织中确定听证代表人,听证代表人数10-15名。

特此公告。

 

温州市水利局

2018年9月7日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