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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8-09-17 10:18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网 字号:[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营造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提升水利建设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10)》补充规定(一)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制定《温州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温州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扩建、改建、除险加固等水利水电建设工程。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和水利建设施工安全、环境保护和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等所需的费用(项目清单见附件1)。项目法人对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二章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取

  第四条 项目法人、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概(预)算编制规定的费率和工程实际,合理确定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编制的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内容包括:“文明施工费”和“施工安全费”二项;中央投资或中央补助的市内大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按水利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标准,按设计提供的本工程文明施工措施和标准化工地建设内容、施工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防护措施等列项计算费用。并不小于按费率计算的安全施工费。

  当设计未提供具体安全文明施工的项目和费用时,安全施工费按建筑安装工作量的2%计取。

  第六条 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投标人投标报价(提取)费率不得低于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的费率。在工程招标阶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得低于规定费率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且实行标外管理。

  第七条 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具体项目、金额和支付方式等条款。为鼓励施工企业创建文明标化工地,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创建文明标化工地的奖励措施,以及违约经济责任。

  第三章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

  第八条 项目法人、招标代理人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明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具体项目和使用方式。

  第九条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实行“费用单列、专款专用、各方监督”的管理原则。使用程序为施工单位申请、监理审核、项目法人审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施工企业应当按工程项目设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按明细账核算,并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正确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确保各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年度结余可留下年度使用,不足部分由施工企业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温州市水利局负责全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辖区域和所审批的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项目法人在工程开工时,应当将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计划、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作为保证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具体措施提交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 项目法人、监理单位具体负责对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进行监督,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在实施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投入或措施不符合要求,存在安全和环境保护事故隐患、不文明施工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项目法人;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项目法人支付及施工单位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项目法人未按规定计取和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单位不按照规定使用或挪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落实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五章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温州市水利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温州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温政发〔2011〕121号)同时废止。

 附件1

  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

  

类别

项目名称

具体要求


文明

施工

环境

保护

安全警示标志牌

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现场围挡

(1)市区主要道路设置不低于2.5米高的围挡,一般道路设置不低于1.8米高的围挡,围挡的墙面应进行适当的美化;

(2)围挡材料可采用彩色、定型钢板,砖、砼砌块等墙体。

六牌一图

在进门处悬挂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保卫、重大危险源公示六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企业标志

现场出入的大门应设有本企业标识或企业标志。

场容场貌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砼硬化,并保持畅通;(2)排水沟、排水设施通畅;

(3)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做好水土保持和绿化等措施;

(4)现场办公区和生活区应采用永久性绿化。

材料堆放

(1)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

(2)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控制扬尘;

(3)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

现场防火

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

垃圾清运

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

现场办公

生活设施

(1)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划分清晰,有相应的隔离措施并保持安全距离;

(2)工地办公室、宿舍、食堂、民工学校、厕所、饮水设施、休息场所等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现场临时用电

配电线路

(1)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四芯电缆和三芯电缆;

(2)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

(3)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木质、塑料等绝缘体的防护棚。





施工

现场临时用电

配电箱

开关箱

(1)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

(2)按三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

接地保护装置

施工现场保护零线的重复接地应不少于三处。

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防护

临水、临空、临边防护

设1.8m高的定型化、标准化的防护栏杆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作业层另加两边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踢脚板。

通道口防护

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不小于5cm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50cm的竹笆,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预留洞口防护

用木板全封闭,其短边超过1.5m长的洞口,除封闭外四周还应设有防护栏杆。

电梯井口防护

设置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门,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

楼梯边防护

设1.2m高的定型化、标准化的防护栏杆,18cm高的踢脚板。

垂直方向交叉作业

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他设施。

高空作业防护

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施,有操作平台,有可上下的梯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

脚手架

脚手架封闭

按规范搭设脚手架,外侧必须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且应将安全网固定在脚手架外立杆内侧。

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及专家论证费

现场施工围堰、起重机械与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安全防护用具、钢管脚手架等检测和危险较大项目专家论证费用。

应急和保健措施

应急救援演练,应急救援器材及保健急救措施和医药用品、急救用品等。

施工机械防护措施

现场起重机械与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等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防护措施。

围堰、基坑支护及地下室防护措施

围堰、基坑支护的变形监测及地下作业中的安全防护和监测。

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宣传标语横幅等费用

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相关安全教育培训等费用(包括师资、教材、设施、建档等所需费用),用于安全生产的宣传标语横幅等费用。

安全检查、标化工地费用

安全检查、会议、台账资料等所需费用;标化工地申报、检查、验收、资料整编等费用。

防洪及安全度汛措施

编制度汛方案,配置防汛物资等费用。

其他

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注:本表所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是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确定。如修订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本表所列项目应按照修订后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调整。


 

附件2

安全文明措施费拨付申请表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工程名称


安全措施费用合同金额(元)


已收金额

(元)


已拨金额

(元)


申请拨付金额(元)


申请拨付安全措施主要项目清单:

附:措施费购置发票及相关


施工企业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项目法人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