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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荣获年度全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成绩突出集体称号
发布日期:2019-01-21 10:34 浏览次数: 来源:苍南县水利局 作者:郑雁雁 字号:[ ]

近日,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文表彰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中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苍南县在2016、2017年全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中取得了优秀成绩,被授予了成绩突出集体称号。

自2013年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来,苍南县以节水型社会建设为抓手,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与建设美丽浙南水乡工作紧密结合,强化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纳污三条红线管理,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连续第四年获得市政府水资源管理考核优秀,

一是加强领导,提升组织保障。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苍南县政府于2015年1月印发了《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成立苍南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工作的实施、指导等工作,并成立了苍南县水利局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水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制度实施和考核中的重大问题。

二是执行制度,狠抓措施落实。积极落实取水许可制度,加强对取水户日常管理,全县取水许可审批和发证率达到100%,执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引供水企业水资源费按相关标准征收。建立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强化落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成立专家组并召开审查会。落实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2017年印发了《关于印发<苍南县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强化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足额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三是差别计价,开展全民节水。成立苍南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协同合作共同努力,保障节水型社会建设,并完成《苍南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方案》报批,为接下来节水型社会创建提供依据。为进一步增强节水意识,保护水资源,明确实行差别化水价制度,对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连续两年为D类的企业实行差别化水价政策,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阶梯水价用水量分为三级,供水价格以1:1.5:3的比例分级递增。

下一步,苍南县将继续落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要求,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加强“三条红线”约束力度,规范取用水管理,强化水资源管理能力,全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