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温防办[2020]70号文件要求,2月13日下午,龙湾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党组召开企业复工复产部署会议,按照“风险可控、分类指导、有序推进”的原则,实行“一企一策”,做到复工前有准备,复工时有备案、复工后有监督,有序推进企业复工。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针对东排工程各标段施工及监理单位、园区24家企业,成立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和执行“复工复产”销号制。成立2个复工专班小组分别负责海滨园区企业和东排工程的复工复产工作,做到完成一家“销号”一家。另外,成立复工纪律督察组,主要督查各企业主体责任、防控方案、防控物资、安全生产等防疫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两表一书一方案”准备是否到位。
二是强力有序推进。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严格按照企业复工复产相关规定,在确保防疫有效的情况下,做好复工前“七个到位”,并要求重点企业于2月17日—2月22日期间完成复工工作,其余企业在2月29日前完成复工复产工作。
三是确保物资保障。在当前物资紧缺的情况下,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场所规模、员工数量等,做好后勤物资保障协调等助企“三服务”工作。进一步帮助企业完成配备相应数量的口罩、测温仪、消毒水等防疫物资,指导落实疫情防控管控专管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临时隔离室等工作。
龙湾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统筹安排、全力支持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确保防疫复工两不误,助力龙湾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