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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区三步骤有序推进水旱灾害防御汛前准备
发布日期:2020-02-26 09:31 浏览次数: 来源:洞头区水利局 作者:张小兵 字号:[ ]

按照早部署、早启动的防汛工作要求,洞头区积极开展水旱灾害防御汛前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一是思想高度重视,积极谋划部署。洞头区水利局高度重视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第一时间组织召开防御会议,积极部署本年度水利系统各项防御工作,进一步优化完善以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全面抓、相关科室具体抓的工作体系,健全综合保障、技术服务、信息宣传、监测预警、人员转移、抢险救援等专项工作服务组。同时主动对接区应急局,积极开展2020年洞头区水库、山塘、海塘、城镇水利工程防洪防汛责任人调整更新工作,计划3月初全部调整到位。

二是开展预案修编,加强预警监测。积极开展“1+25”水利工程预案修编,全区在建水利工程1处,目前尚未复工,已建水利工程中共有25处需编制控制运用计划,包括水库、水闸和泵站,计划汛前全部完成预案审查审批,扎实水利工程防汛防台制度基础。加强预警监测,充分借助洪水风险图、水文站、全区水库雨量监测设备和水位自动化监测设施、9座重要山塘水位尺等监测手段,另一方面加强与区气象部门合作,实现测报数据共享,进一步提高水利科学防汛研判水平。有序推进水文防汛“5+1”建设和重点水利工程视频监控布设,计划汛前全部实施到位,进一步提高水文监测水平。

三是加强检查督导,强化保障措施。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水旱灾害防御汛前大检查的通知》(浙水灾防〔2020〕2号)工作部署,自2月20日起,洞头区组成水旱灾害防御检查小组,对全区水库、山塘、海塘、泵站、水闸、低洼易涝区等重点水利设施和防御区域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第一时间通知相关管理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并明确整改时间。同时,进一步加强水利防汛物资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强化发电机等设备日常维养,制定本年度物资采购清单,计划汛前全部到位,为突发应急情况做好后勤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