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20/2020-00114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0-05-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市、区)水利局,乐清市市政公用建设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饮用水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三年行动计划高质量圆满完成,根据近期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及《温州市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2020年工作要点》(温农饮办〔2020〕5号)要求,决定开展全市第二轮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市所有已投产的农村饮用水工程项目点。
二、检查内容
通过现场查看、资料查阅、入户调查等方式,重点了解当地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群众满意等9个“是否”情况,填写检查情况记录表(附件1),并附相应照片。
(一)工程建设情况。主要检查建设是否规范,设施是否配备,通水是否到位等内容。
(二)运行管理情况。主要检查责任是否落实,人员是否到位,操作是否规范等内容。
(三)群众满意情况。主要检查群众饮水是否存在困难,用水是否满意,供水服务是否到位等内容。
三、检查组织与实施
由相关县(市、区)农饮办抽调2-3名技术成员组成专职检查组,根据市农饮办提供的工程名录,开展农村饮用水安全检查,共分三组:
(一)第一组:检查平阳县、永嘉县、鹿城区、瓯海区,时间:5月13日-5月20日(检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二)第二组:检查乐清市、瑞安市、苍南县,时间:5月21日-5月29日(检查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三)第三组:检查文成县、泰顺县(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农饮办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抽调精干力量专职负责对口检查工作。市农饮办将视检查情况分别采取连线、通报、约谈等措施,发现问题较多或严重的,形成督查专报送市领导。
(二)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六个一”工作机制,每个工程一张档案记录表、一套现场照片;检查组每日一汇总、每周一总结;市农饮办每轮一晾晒,每月一通报。力戒形式主义、走过场,确保各类问题即查即改,最迟整改时限为6月30日。
(三)加强工作保障。各县(市、区)要做好检查人员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提供检查期间的防疫物资(口罩、消毒液等)、检查车辆(驾驶员)、正常工作餐等保障服务。检查组成员住宿费用自理。
(四)严格暗访纪律。检查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切实改进作风,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严禁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附件:附件.doc
联系人:陈曦,电话:13858751738。
温州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