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20/2020-00139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0-05-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有关县(市、区)水利局,乐清市市政公用建设中心: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第二轮检查工作的通知》(温农饮办〔2020〕11号)要求,现将第二轮第二组检查人员函告如下:
一、苍南县检查组
检查人员:
陈启军,温州市水利运行管理中心;
周烈同,瓯海水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钟鹏辉,瓯海水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王栋,瓯海水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苍南县联系人:
蒋光荣,苍南县水利局。
二、瑞安市检查组
检查人员:
潘如意,温州市水利局;
章长青,永嘉县水利局;
杨桂云,永嘉县水务集团;
倪立周,平阳县水利局;
杨斌,平阳县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
瑞安市联系人:
王龙华,瑞安市水利局。
三、乐清市检查组
检查人员:
陈 曦,温州市水利局;
王晓卯,鹿城区水利局;
郑昌育,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叶国和,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乐清市联系人:
陈永谦,乐清市市政公用建设中心。
联系人:陈曦,电话:13858751738。
温州市农饮办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