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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水利局关于温州市滨江商务区桃花岛规划四路桥(跨蒲州河)市政工程临时涉河工程延期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0-05-28 14:13 浏览次数: 来源:市水利局 字号:[ ]

温州市滨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对温州市滨江商务区桃花岛规划四路桥规划四路桥(跨蒲州河)市政工程临时围堰涉河建设审批予以延期的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本工程2座临时钢栈桥平台及1个临时钢板桩围护延期。其中2号钢栈桥平台及5#墩拉森钢板桩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止,延期2.5个月; 1号钢栈桥平台及土袋围堰结构延期至2020年12月15日止,延期8个月。

二、你公司应及时编报度汛、防台应急预案,其余事项请按照原批复文件温水许(2019)61号执行。

三、你公司对隔堤加固和底板修复应做专题方案,报市水利局审查同意。工程延期后,在对水闸隔堤加固和底板修复完成前要确保隔堤安全。

四、工程建设期间,请与蒲州水闸运行管理单位温州市温瑞平水系管理中心做好沟通,如遇紧急水情,你公司须服从水闸管理单位、防汛应急管理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挥和调度,如需拆除临时平台及围护钢板桩,应无条件配合拆除。

五、你公司如对本批复决定不服的,可自行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温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温州市水利局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