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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水利发展简报2020年第17期
发布日期:2020-08-20 08:45 浏览次数: 来源:市水利局 字号:[ ]

 

苍南县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

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


苍南县水利局针对辖区内水利工程量大面广、管理难度大的难题,认真贯彻落实《温州市水库山塘安全管理办法》,创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实施网格化管理,全县360多处水利工程实现安全管理“全覆盖”,为安全度汛上了“安全锁”。

一是全员挂钩,落实网格责任。按照行政区划和水利工程分布的实际情况,将全县划分为灵溪片、江南垟片、桥墩莒溪片、马站赤溪片、矾山藻溪片等五个片区,由局主要领导任总网格长,局分管领导任片区网格长,全局187名干部职工任网格员,挂钩联系1座及以上的水利工程,落实日常检查、问题反馈、整改督查等职责,全面推动“三个责任人”履职。

二是闭环管理,确保工程安全。制定出台《苍南县水利工程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规定网格员非汛期每月至少巡查两次,汛期则至少每周查一次,如果遭遇台风强降雨,则要迅速到岗到位。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责任主体不同,分别交办给相应的管理单位,限期要求落实整改,形成检查-反馈-整改-核实的“滚动式”督导服务体系。截至目前,已累计排查1526人次,排查整改86处问题隐患,剩余6个未整改到位的,则实行挂牌销号,落实网格员动态跟踪。

三是制度约束,保障长效开展。为避免网格员工作流于形式,建立了定期检查、定期会商、问题交办、督查考核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其中规定对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网格员的责任,以此促进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落细。同时,实行网格化管理专项考核,并纳入该局年度考核范畴,并与年终考绩奖发放挂钩。 

(苍南县水利局)


瓯海区贯彻落实水库山塘安全管理办法

织密水库山塘安全网


瓯海区现有水库12座、山塘52座。为进一步加强水库山塘管理,瓯海区水利局深入贯彻落实《温州市水库山塘安全管理办法》,努力压实安全责任,大力加强安全监管,不断夯实水库山塘安全运行基础,全力筑牢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线。

一是织密保障责任网。逐一落实全区12座小型水库的“三个责任人”制度,即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明确相应职责,并发文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审查批复全区所有水库的“三个方案”,即安全应急预案、水库运行调度方案、监测预报预警方案,不断提高预警预报水平、提升调度管理能力,做到有备无患。逐一编制全区病险山塘安全应急预案,并按照“病库限汛、险库空库”原则,分别对泉明寺水库和龙头上山塘落实了限制蓄水和空库运行措施,确保工程安全、平安度汛。

二是布好安全监测网。除新建的桃源水库外,先后对全区11座水库开展安全鉴定工作,今年已着手组织开展包括秀垟水库和陈岙水库在内的新一轮水库安全鉴定工作。全区52座山塘全部设置了水位尺等观测设备,12座水库全部配备水雨情监测遥测设备、视频监控,其中桃源、坑口塘、塘下坑等水库还建有闸门自动化控制系统,逐步实现水雨情监测自动化、精准化、信息化管理,有效传递预警信息,为水利防汛提供坚强的技术支撑。

三是落实排查治理网。高度重视水库山塘建设管理工作,近年来不断加大病险水库山塘的除险加固和综合整治力度。自2003年起,先后实施了“千库保安”工程、山塘综合整治工程,7座水库完成了除险加固,3座水库进行了标准化工程建设,并对35座山塘开展了综合整治工程,消除了一大批多年累积的安全隐患,提升了水库山塘的防洪能力,从而保障了下游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今年汛期来临前,组织精干力量对全区水库山塘、河道堤防、水闸泵站、水电站、在建涉河涉堤工程等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实行清单管理和销号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

四是筑牢运行管理网。以区政府直接委托的形式,对全区水库山塘、河道堤防和农村供水工程实行统一的物业化运行管理,基本实现全区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全覆盖,推动山塘水库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朝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发展。以水库山塘的标准化管理创建为契机,借助智慧化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化、痕迹化移动巡查,落实水利工程巡查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并适时加密巡查频次,显著提升安全监测管理水平。组织区水利物业公司参加水库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培训,学习《温州市水库山塘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开展桃源水库应急调度和放水预警演练,不断加强业务联系,持续提高履职能力。(瓯海区水利局)


瑞安市“三招式”遏制飞云江非法采砂


瑞安市水利局高度重视飞云江流域内的河道采砂整治,以飞云江河道为打击重点,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保持高压态势,在瑞安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河道采砂整治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织密监管“责任网”。坚持水陆并进、水岸联查,“白加黑”、“5+2”加密巡查,截至7月底,共组织开展突击查处非法采砂执法行动418次,出动1422人次,并在重要水域建成7个视频监控系统强化监管力度。

二是用好惩戒“锋利剑”。非法采砂案件即时严厉查处,对非法采砂作业的当事人依法予以从重处罚(飞云江下游依照规定以10万元起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今年截至目前,立案查处飞云江非法采砂案件1起并处罚款7万元,案件数量较去年同期下降66%。

三是打出劝解“智慧牌”。积极动员非法采砂从业人员转产转业,劝导自行拆解船只予以降低处罚,非法采砂船只从去年的40多艘降到10余艘,多处砂石销售场处于停产停业状态,飞云江下游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得到明显遏制。

(瑞安市水利局)


我市水利工程竣工验收专项行动进展迅速


今年以来,全市水利系统开展水利工程竣工验收专项行动,针对22项水利工程进行清零销号,截至7月底,全市已完成竣工验收项目7个,预计11月底前完成销号清零。

一是量化指标,明确责任。制定竣工验收计划方案,梳理31个项目148个节点指标,明确任务量、时间表、责任人,并建立月通报制度,督促各项目竣工验收进度。

二是主动服务,精准帮扶。发挥市水利局专业技术优势,以“三服务”活动为载体,组织10批次专家服务组,深入现场指导,帮助谋划竣工验收路径图,实现“一项一策”全覆盖。如帮助小门岛西片围涂工程梳理了竣工测量、缺口修复、沉降位移监测等8项任务清单,明确了安全稳定分析、渗流越浪复核等5项关键方法,使项目如期顺利通过竣工验收。

三是靠前指导,严防增量。一方面,严把项目初设审批关,优化设计,减少后续变更,让项目顺利竣工赢在起跑线上;另一方面,运用飞检、稽察、审计等方式提前介入,保障项目质量安全、流程合法合规,确保不产生新的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建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