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20/2020-00303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0-09-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质量,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和《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2020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水办保〔2020〕2号)规定,近期我局将会同技术服务单位杭州大地有限责任公司对2019年以来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且报备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一次抽查与复核。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0年9月至10月。抽查前3至5天通知相关单位。
二、抽查对象
2019年和2020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的项目(抽查清单详见附件)。
三、现场检查内容
(1)验收材料(监测总结、验收总结、验收鉴定书)是否齐全。
(2)验收程序是否规范,主要检查验收会议情况和公示情况(验收请示文件、公示材料、验收会议意见等)
(3)措施落实和防治效果。水土保持措施是否落实,投资是否落实到位,质量是否合格,防治指标是否达到设计的要求。
四、参加对象
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和水土保持监测单位等。
五、有关要求
此项工作是今年省水利厅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一项重点工作,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及时做好验收资料准备及现场配合等工作。检查时,负责通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等相关单位参加现场复核。
联系人:市水资源与运行管理处,丁传山,15167769393
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曾伟峰,15268540448
附件:温州市2020年度自主验收项目核查清单.docx温州市2020年度自主验收项目核查清单.docx
温州市水利局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