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水利局《关于修订温州市水利局系统自行采购项目谈判暂行规定的通知》(温水政发〔2018〕5号),现就江心屿河段整治工程分流比测量项目采购进行公告,欢迎浙江省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采购方式:自行谈判采购。
二、采购内容:
(1)分流比流量测量。江心屿上部(瓯江三桥下游侧)设置ADCP测流断面(包含南汊和北汊),监测大潮期间南北汊流量,测算分流比。观测历时约27小时,每整点观测一次,转流时要求加密观测。在涨潮前一小时开始观测,满足两涨两落的要求。
(2)流量及潮位资料抄录。抄录覆盖分流比流量测量期间的瓯江鹤城站、楠溪江石柱站日均流量,温州站、龙湾站、黄华站逐时潮位资料。并编制测量报告。
三、项目完成时间: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具体测量时间根据潮汐和天气情况安排。
四、项目预算金额:7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海洋测绘乙级资质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提交材料要求:
1、谈判文件原件(5份需盖章);
2、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七、报名时间地点:2020年9月10日-9月15日,材料提交至温州市绣山路198号温州市水利局4楼417室。
八、采购时间:另行通知。
九、联系人:陈先生,联系方式:0577-57579843。
温州市水利局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