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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20/2021-00196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1-03-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中共温州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3-02 15:41 浏览次数: 来源:市水利局 字号:[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21日-6月3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8月8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水利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紧扣市委巡察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要求,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确保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到位。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实施137条具体落实措施,采取主要领导定期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会、班子成员随时召开推进会,及时发现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期间,共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民主生活会议、工作推进会议等20余次,确保问题彻底整改到位。

巡察反馈后,对市委巡察组巡察期间移交的1件信访线索,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完成办结,办结率为100%。

截至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37个问题,已整改36个,整改完成率97%。对违规违纪的,立案3件,办结3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2人、警告1人;诫勉谈话2人,通报批评14人,教育提醒39人,挽回经济损失40.31万元。建章立制36项,其中制定制度22项,修订完善制度14项。

一、关于“规矩意识不强,未能充分发挥党组核心作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议权责边界。修订完善《市水利局党组工作规则》、《市水利局工作规则》、《市水利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10项制度,厘清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权责边界。抓好文件审核工作,严格党组和行政公文制发。针对公文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对6名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二)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精神,增强思想上和行动上的执行自觉。严格执行局党组工作规则确保党组活力和坚强有力。研究制订《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用工作流程》,全面规范干部借用管理工作。

(三)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严格按规定完成意识形态责任制相关工作要求,研究出台《温州市水利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试行),形成一支78人组成的网络舆情应对队伍,健全热点敏感问题、重大事件的舆论引导机制。修订《2019年机关党建考核办法》,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纳入其中,做到与党建工作同落实、同考核。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终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2名班子成员剖析材料无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全部予以重写,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认真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订《2019年温州市水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干部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明确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工作任务清单、中心组成员学习任务清单、学习主题等内容,巡察整改工作以来共召开9次集中学习研讨及5次学习扩大会。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组成员撰写学习体会25篇、调研报告9篇。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及学习记录时间前后矛盾问题进行调查,对学习秘书进行了批评教育。

(二)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组织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充分准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切实提高会议质量。针对个别班子成员材料撰写部分雷同问题,3名班子成员真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局党组书记分别与他们进行了教育提醒谈话。

(三)规范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强化班子成员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提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自觉性。巡察整改以来,班子成员合计参加支部组织生活高达200余次,全部达80%以上,到联系点上党课23次,并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

三、关于“落实上级重大部署不够坚决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抓“五水共治”水利工作。结合“三服务”、“三百一争”专项活动落实,制定局领导挂钩联系指导服务制度,对农村饮水提标达标、百项千亿防洪排涝、水头水患治理等重点项目跟踪督查120余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水利实际,对上级重要部署和省市领导重要批示落实情况进行在线跟踪,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今年以来,完成水利投资23.15亿元,创建美丽河湖20条,建设水文站点127处,新增农村饮用水达标工程受益人口达62万人。

(二)着力解决工程“重建轻管”问题。编制完成《水利工程补短板方案》,梳理防洪排涝、水资源保障等补短板项目,并逐步推进;开展海塘防洪能力提升专题研究,2020年已开工建设海塘27公里。加强“三服务”,省、市、县三级联动,强化重大项目指导,2019年百项千亿投资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103%,今年已完成投资23.2亿元,完成率104%。加快已完工项目竣工验收和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已完成完工未竣工验收项目19项,全部完成13个历史遗留问题。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完成50座工程安全鉴定、11座水库除险加固、158处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全市328座水库逐库落实水库控制运用计划、安全度汛方案(在建工程)及应急抢险预案,并按规定报批。

四、关于“机关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抓好“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组织各党支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做到立知立改。利用机关党建微信群随时指导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和“周一夜学”活动。实行党建工作通报、半年一次交叉考核等制度,确保“三会一课”落实到位。制订党员参加组织生活请假制和参会率低于80%一律不得参与党内评优评先规定,党员参会率均能达80%以上。同时,对巡察组反馈的市温瑞平水系管理中心党支部8名未参加支部学习和珊溪水利枢纽管理中心党支部3名撰写心得体会不认真的党员,在全局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并给予党支部书记批评教育。

(二)严肃党内评优评先。研究制订党内评先评优相关制度,取消了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以下简称设计院)、市水文站党支部2014、2015年度先进党支部荣誉。根据制度规定对2019年度评出的1个先进党支部、22名优秀共产党员、10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市级抗击新冠肺炎先进个人联合市纪委监委派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进行审核把关和公示,取消1名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推荐资格。

(三)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组织各党支部进行全面自查,指定专人协助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完成温瑞平水系管理中心党支部1名党员党费补缴,并在全局范围内对其进行通报批评,给予党支部书记批评教育。开展党员参教信教问题集中排查,并与全体党员签订了不信教承诺书。建立党员发展和入党材料遗失补办手续全流程管控花名册,做到每到一个时间节点或完成一项补办手续都由组织委员提前联系或提醒支部书记进行准备工作并审核把关,实行全流程管控,切实规范了发展党员程序和入党材料遗失补办手续。针对党务干部存在的业务不精、不专情况,举办了由各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人员共100多人次参加的以有关党员党费交纳、党员发展程序、组织关系接转为主要内容的党务知识培训会4次,切实提升了党务干部整体业务水平。

五、关于“机构编制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进事业单位改制。成立设计院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2019年11月,设计院转企改制方案获批复,今年6月完成所有转企改制相关工作,现设计院已划转到市设计集团。针对平阳、苍南等县水文站未完全实现属地管理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调研,根据省水文管理中心、市编办、县有关部门的意见,作进一步研判。

(二)强化领导职数管理。自查2013年以来局党组提拔任用干部151人次,未发现其他擅自设立领导岗位行为。局党组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引以为戒,严格执行领导职数使用申报审核制度,未报经市委编办同意不任用干部,杜绝擅自设立领导岗位情况。有关设计院2015年违规聘任总顾问问题,2018年4月总顾问已被解聘,局党组书记对时任分管领导作了谈话批评教育。

(三)优化职责岗位设置。规范人员借用管理,制订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完成局属事业单位改革实施工作,完成解决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混岗问题;逐步消化机关行政编制超编3人,现局机关行政编制符合规定要求。制定印发《温瑞平水系管理中心编外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妥善解决11名温瑞平水系管理中心高龄职工问题。现温瑞平水系管理中心编外人员共38人,用编人数符合市编办核定人数要求。

(四)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研究制订《市水利局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明确干部选拔任用方案酝酿方法、步骤和程序,从严规范干部选任工作。同时对2014年提拔3名非领导职务程序不规范问题,给予人事处处长、业务经办人批评教育,分管副局长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反省检讨。

六、关于“干部队伍管理偏宽松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对2017年2名干部出国审批材料保管不善问题开展调查,对保管不善的业务处室负责人和经办人进行谈话批评教育,实行“纸质材料+电子扫描”同步归档,杜绝材料保管不善遗失情况发生。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回头看”,全面掌握证照和人员信息情况,对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人员信息做到“应备尽备”,对干部因私出入境证件做到“应收尽收”,对局系统所有工作人员护照全部实行集中保管。

(二)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组织成立市水利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核查清理小组,制定《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及“回头看”工作方案》,抽调工作专班,认真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同时,落实专人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整理,全面加强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鉴别、整理、归档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执行。在局系统中推行考勤通报制度,考勤结果实行每月通报,实施奖惩机制,对考勤执行不到位的责任人、处室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纪依规处理。组织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每月对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明察暗访,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对市水文管理中心1名干部出差回来后未补办审批手续进行批评教育。

七、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精简文件,注重实效。组织规范性文件清理,废止《温州市小微型水利工程施工队资格管理办法(试行)》和《温州市小微型水利建造员管理办法(试行)》(温水政发〔2015〕87号)两个文件;印发《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保留16项,修改2项,废止5项;对类似问题进行回头看,并对业务处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健全责任处室起草、法制部门统一审查、重要文件按“三重一大”提交局党组研究把关的审核审定机制。现我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温州市水库山塘安全管理办法》、《温州市水利局关于深入推进全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等都经以上程序审核审定。

(二)严格执法,强化监管。印发《温州市河湖“四乱”问题监管实施办法》、《涉河建设项目批后监管标准化实施方案》、《温州市珊溪(赵山渡)库区环境综合整治专项督导工作方案》等文件,巡察整改以来,排查并整治河湖“四乱”问题点位497处;检查服务149个在建涉河建设项目201次,发现并整改问题30项;严格执行瓯江水域采砂监管24小时值班制度,通过出台补助政策、强化船舶管理等手段,拆解瓯江水域采砂船20艘,基本完成瓯江水域采砂船整治工作。加强珊溪(赵山渡)库区巡查,累计出动联合执法人员17165人次,行政处罚223人次。

(三)质量第一,从严监管。督促业主单位(温瑞平水系管理中心)、施工单位(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舟山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温州长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责任单位完成温瑞水系鲍六水闸应急加固工程质量整改、核查、验收工作,并对负有监督不到位责任的温瑞平水系管理中心主任、原水库管理处处长进行通报批评,对建设管理处处长批评教育;印发《关于温瑞水系鲍六水闸应急加固工程质量问题的通报》,对应承担主要责任的施工单位质检员和监督管理不到位的监理单位监理员记不良行为6个月。同时强化监管,对全市40项重点水利工程89个单位(项目部)开展质量与安全抽查,对43个工程54个标段开展质量飞检,责令整改存在问题工程13个,并全部完成整改。制定《温州市水利局水利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管理办法(试行)》,促进质量问题处理规范化,提升工作效率。

八、关于“‘三公’管理不严,存在奢靡之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公务接待管理。对2013年-2018年期间公务接待较多的市温瑞平水系管理中心等3个单位进行专项审计,其他单位进行自查,共清退接待金额16400元,对温瑞平水系管理中心公务接待手续不全经办人员及中心主任进行批评教育,对2013年原市农水处、市水利学会接待上酒水问题,给予当时责任人员谈话批评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务接待审批流程,做到同城不接待、无公函不接待,严控用餐标准和陪餐人数;执行公务接待公示制度,每月10日前在局OA系统全面公示,接受监督。整改以来没有再出现公务接待违规支出情况。

(二)严格公车使用管理。组织公务用车管理和“油卡”回头看,对水政支队公务用车事后补办手续问题给予工作人员提醒整改,对租用下属事业车辆的一名班子成员谈话提醒,对原河道处3名工作人员搭乘设计院公车下乡开展河道清淤疏浚踏勘给予谈话教育。结合2018年事业单位公务车改革,修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务车辆申请、审批、派车登记、管理等环节,明确公务用车的职责要求和用车人责任主体,加强公车使用管理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整改以来公车管理符合市里相关要求和局里规定。有关温瑞平水系管理中心公车过户问题,经与财政、车改办多次对接,已办理过户手续,并核拨2辆公车运行费用,同时,对温瑞平水系管理中心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有关温瑞平水系管理中心人员在考察水泵出厂性能试验时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问题,今年4月市纪委给予带队领导中心主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结合违规发放津补贴)。

九、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规范津补贴发放。修订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温州市水利局财务管理细则》(温水党[2020]15号),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和规范津补贴的发放,从源头上杜绝、从报销上把关。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奖金全部进行清退,做到边巡边改,立知立改。有关市温瑞水系管理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市纪委对中心主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结合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

(二)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成对《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编,明确事权财权以及各类工程补助范围和标准,使项目安排依据更加充分、监管更加有力。资金安排重点保障农村饮水达标提标、美丽河湖创建、生态调水、堤防灾害保险等民生实事工程。对2019年市级水利建设及发展专项资金拨付完成情况进行通报,2019年水利专项资金拨付率已提高至94.8%。每年年初科学编制水利专项资金计划,并参照预算进行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率,更好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健全完善财务内控机制。修订《温州市水利局财务管理细则》,编写《温州市水利局内部控制手册》,明确审批流程,进一步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会议培训经费审批、公务卡结算管理等规定。加强财务监督管理,将温瑞平水系管理中心财务核算纳入局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借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之机,将水政监察支队等6家事业单位并入局本级账目,统一核算,强化财务监管。清退超标差旅费3477元,对市水文管理中心财务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梳理温瑞平水系管理中心瓯江翻水管理处和城区管理处食堂账册,对遗失食堂账目、购菜清单等资料的编外人员给予批评教育,两个处室主要负责人给予诫勉谈话。清退温瑞平水系管理中心3名工作人员学费报销费用,并对中心主任进行谈话批评教育。

十、关于“对‘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重要性认识不足,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研究制订《中共温州市水利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明确班子成员的责任分工和任务;签订《党风廉政工作责任书》,明确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制订《温州市水利局党风廉政建设谈心谈话工作制度》,规范谈心谈话的方式和内容,明确谈心谈话重点对象,提高谈心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整改工作以来,局党组书记带头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各处室(单位)负责人等开展谈心谈话达150余人次。1名班子成员就有关谈话提醒记录日期前后颠倒问题在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自我剖析检讨,1名原班子成员清退了违规报销费用,局党组书记对他们进行提醒教育。

十一、关于“责任落实存在层层递减现象,违纪违法案件多发”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班子成员、各党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法规,增强全体干部廉政意识。坚持每月由局班子成员带队开展正风肃纪检查,及时预防发现纠正机关效能问题。研究制订《温州市水利局作风建设巡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温州市水利局党风廉政建设谈心谈话工作制度》等制度,层层压实责任。梳理有关本系统有关违纪违规案件资料,在全局范围内开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活动,分别给予原市水文站站长、副站长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

十二、关于“执纪问责不严肃,存在等待观望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3名工作人员违纪处分执行不到位问题进行调查,收回未扣发的考勤考核奖15223元,对3个处室(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批评教育,2名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有关原温瑞平水系管理局(现市温瑞平水系管理中心)违反廉洁纪律问题,今年4月已由市纪委处理完毕,给予市温瑞平水系管理中心主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十三、关于“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违规问题较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规定。印发《温瑞平水系管理中心小额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温州市水文管理中心项目采购暂行管理办法》,规范水利工程公开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执行。对市温瑞平水系管理中心的瓯江翻水站及干渠加固改造工程等10个实行公开招投标(政府采购)的项目和其他未实行公开招投标发包项目进行调查核实,责成对其中4个项目未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的工程建设处作书面检讨,对温瑞平水系管理中心相关领导责任人谈话批评教育,温瑞平水系管理中心班子在组织生活会上作剖析检查。

(二)规范小额项目管理。成立调查小组对2013至2018年市温瑞平水系管理中心(原市温瑞平水系管理局)的241个小额维修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核查,目前暂无发现违纪现象。为进一步规范小额维修项目管理,印发《温瑞平水系管理中心小额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十四、在“上一轮审计、作风巡察等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邀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局办公用房进行重新测量,对超标面积的办公房进行核实并整改;会同派驻纪检组对设计院、温瑞平水系管理中心等单位办公用房进行抽查,制定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对办公用房超标责任人瓯江翻水处处长裘某进行诫勉谈话。稳妥解决设计院超发退款问题,完成2019年清退目标任务1016.29万元,今年6月设计院已完成转企改制所有工作,现已由市设计集团接管,我们将配合市设计集团稳妥做好后续相关工作。

下一步,市水利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从严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精神,坚决履行好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着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二是规范执行制度规定。强化规范意识。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牢固树立规矩和规范意识。加大财经纪律政策宣传普及力度,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和监督,全面提升财务运行管理水平。强化制度刚性执行,堵塞制度执行漏洞,提高制度的执行质量和效果。三是确保整改取得成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所有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进行“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干部群众的检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7-57579731;邮政信箱: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绣山路198号行政中心8号楼519办公室;电子邮箱:wzsljgdw2020@163.com。

中共温州市水利局党组

2020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