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水平,根据《温州市水利局系统自行采购项目谈判暂行规定》(修订版)(温水政发〔2018〕57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20〕195号)要求,现就温州市水利局政务新媒体运营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温州市水利局政务新媒体运营服务项目。
2、预算金额:14万元/年(含税)。
3、项目结算:以合同签订的支付方式为准。
4、项目服务时间:1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服务范围:具体承担温州市水利局名下的政务新媒体展现设计、内容发布、应用开发、传播推广、运营维护等日常运行保障工作。
2、服务要求: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实施能力,能满足政务新媒体日常考核任务要求,派驻运营专员服务。温州市水利局政务新媒体运营服务项目需求如下:
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微信菜单 | 菜单栏规划设计及内容分类功能实现。 |
微信日常运维 | 1)日常软文推送体现专业企划、基础能力,内部图文排版必须经过设计师设计排版,语言包装; 2)主要以“文字+图片”形式发布,内容涉及单位业务范围内的新闻线索,力求生动活泼,图文并茂,运用互联网元素; 3)日常发送量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推送(每周至少2期); 4)设计支持:软文头部、尾部结合用户需求经过设计师统一设计(1 套)。 |
IP系列 | 根据定位,设计制作符合单位新媒体宣传的虚拟形象(单个)并加入诠释和个人说明。 |
表情包 | 将ip形象与流行的网言网语和表情相结合,让人们在社交圈里进行使用(一套10个)。 |
手绘长图或漫画 | 根据业务需求,进行手绘长图或漫画内容策划、创作,让本来枯燥的内容生动化,增加可读性。数量不少于4个。 |
线上互动 | 设计开发线上活动不少于2次,负责线上有奖互动的奖金(或奖品)发放(项目中用于互动奖金的费用不少于2万元) |
运营专员 | 驻点服务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备政务新媒体运维服务能力,持有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资质的企业。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或失信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5、投标单位应按照项目需求进行报价及提供相关资料。
四、报名须知
1、报名表(附件加盖公章);
2、温州市水利局政务新媒体运营服务项目采购谈判响应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须密封装订成册,一式5份);
3、送达截止时间(以邮箱或现场送达时间为准):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12时为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邮箱:2453360625@qq.com,联系人:王珍微,联系电话:0577-89992298。
直接送达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198号温州市水利局4楼420室。
五、温州市水利局政务新媒体运营服务项目采购谈判响应文件要求
1、法人授权书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参加采购谈判会的人员需要出示法人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2、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近三年政务新媒体运营服务成功案例 (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4、报价表及报价名细表;
5、技术服务方案以及项目实施的支撑团队及派驻人员信息;
6、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六、采购谈判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