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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标杆载体创建项目招标文件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1-06-28 16:04 浏览次数: 来源:市水利局 字号:[ ]

1、发包单位:温州市水利局。

2、项目名称:节水标杆载体创建项目。

3、项目地点:温州市。

4、采购内容、范围: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省级节水标杆(酒店、工业企业、小区、学校)、省级节水宣传教育基地等项目创建工作开展培训指导,评审把关创建对象上报材料。

5、质量标准:1、《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水办资〔2021〕6号);2、《浙江省水利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节水行动2021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浙节水办〔2021〕6号);3、《浙江省水利厅等7家关于开展节水标杆引领行动的通知》(浙水资〔2020〕15号);4、《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节水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浙节水办〔2019〕3号)

6、项目工期:总6个月,从开始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7、项目验收:采购单位组织审查。

8、最高限价: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元整)。

9、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采购方式:通过温州市水利局内部的自行采购方式,通过评审择优确定中标人。

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21年7月2日17时30分。

1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市水利局(温州市绣山路198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3、建设单位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18767747376, 邮箱:270971345@qq.com。

14、监督电话:0577-57579710

招标文件附件:节水标杆载体创建项目招标文件.docx

附件1、浙水办资〔2021〕6号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要点的通知.pdf

附件2、浙节水办〔2021〕6号   浙江省水利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节水行动2021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pdf

附件3、浙水资〔2020〕15号 7家 关于开展节水标杆引领行动的通知.pdf

附件4、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节水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