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非常规水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浙江省水资源条例》《浙江节约用水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温州市非常规水资源管理办法》(试行),拟于近期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印发执行。按照制定规范性文件相关程序规定,现将《温州市非常规水资源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7月1日-8日
联系人:林湘如
联系电话0577-57579791,邮箱:270971345@qq.com。
通信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198号温州市水利局。
温州市水利局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