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20/2021-00355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1-09-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龙湾区、瓯海区、瑞安市、平阳县水利局:
为进一步加强用水管理,提高农业供水效率,根据《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五个一百”创建活动评定办法和大中型灌区供水计量设施建设方案及2021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浙水办农电〔2021〕13号)和《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节水型灌区创建的通知》(浙水办农电〔2021〕25号)要求,2021-2022年温瑞、瑞平灌区渠首、干支渠口门、灌区骨干工程与末级渠系分界点要全面完成供水计量设施建设,计划新建31处供水计量设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片任务分解
(一)温瑞灌区
2021年度:龙湾区3处,瓯海区6处,瑞安市2处;
2022年度:龙湾区4处,瓯海区3处。
(二)瑞平灌区
2021年度:瑞安市7处;
2022年度:瑞安市3处,平阳县3处。
二、点位建设原则
供水计量设施建设类型为自动化直接计量。温瑞、瑞平灌区为典型河网型提水灌区,按照渠道分级原则,河道分水口必须开展供水计量设施安装,灌区内提水泵站机埠可归类为支渠口门或斗渠口,符合《浙江省大中型灌区供水计量设施建设方案》规定的供水计量设施建设要求,要合理细化计量单元,按照“乡镇分片、典型代表”原则,可选取典型有代表性的泵站机埠开展供水计量设施建设。
三、加强用水统计
要进一步加强跨县级灌区各县级分片区内泵站机埠全面摸排工作,除下达的任务点位完成自动化直接计量以外,其余泵站机埠至少全面实现“以电折水”计量,同时要加强县级农业用水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将直接计量、“以电折水”计量全面接入平台,计划到2025年全面实现灌区农业灌溉用水量统计信息化管理。
温州市水利局办公室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