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1日,温州市瓯海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悦达置业有限公司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水保〔2019〕3号)等文件要求,在温州市悦达置业有限公司会议室主持召开“温州市瓯海中心单元北片28-C-01地块工程(温水许〔2020〕27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温州市悦达置业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海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华浚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浙江正立高科建设有限公司和浙江鼎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会议成立的验收组通过现场核查、质询讨论和资料审查后,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自主验收。
2022年9月23日,验收成果在“水土保持公示网”网站上进行了公示。2022年11月14日,温州市瓯海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悦达置业有限公司向温州市水利局提出“温州市瓯海中心单元北片28-C-01地块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报备申请。
经资料审查,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程序符合要求,报备资料齐全并在公众熟知的网站上向社会公示,我局同意备案。
现将相关资料予以公告。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4日~2022年12月14日
联 系 人:丁传山,0577-57579793
张博凡,0577-57579948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198号温州市水利局507室
附件:1.温州市瓯海中心单元北片28-C-01地块工程验收鉴定书.pdf
2.温州市瓯海中心单元北片28-C-01地块工程监测总结报告.pdf
3.温州市瓯海中心单元北片28-C-01地块工程验收报告.pdf
温州市水利局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