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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工程永嘉金溪30.8MWp农业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15 08:56 浏览次数: 来源:市水利局 字号:[ ]

2022年8月15日,永嘉中电工程新能源有限公司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水保〔2019〕3号)等文件要求,在温州市永嘉县永嘉中电工程新能源有限公司会议室主持召开“中电工程永嘉金溪30.8MWp农业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温水许〔2018〕22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永嘉中电工程新能源有限公司、浙江海滨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南电力项目管理咨询(湖北)有限公司和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会议成立的验收组通过现场核查、质询讨论和资料审查后,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自主验收。

2022年8月16日,验收成果在“水土保持公示网”网站上进行了公示。2022年11月14日,永嘉中电工程新能源有限公司向温州市水利局提出“中电工程永嘉金溪30.8MWp农业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报备申请。

经资料审查,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程序符合要求,报备资料齐全并在公众熟知的网站上向社会公示,我局同意备案。

现将相关资料予以公告。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4日~2022年12月14日

联 系 人:丁传山,0577-57579793;张博凡,0577-57579948

通信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198号温州市水利局507室

附件:1.中电工程永嘉金溪30.8MWp农业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监测总结报告.pdf

           2.中电工程永嘉金溪30.8MWp农业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3.中电工程永嘉金溪30.8MWp农业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验收鉴定书.pdf

温州市水利局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