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20/2022-00395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2-08-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市、区)水利局:
为强化水资源管理刚性约束,推进我市节水行动全面实施,按照《温州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的通知》(温水政发〔2022〕29号)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于9月中旬,开展2022年度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第三季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工作,检查结果作为2022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评分重要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在对上半年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回头看”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以下内容:用水总量控制、取水许可监管、取用水监测计量标准化建设、地下水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节水型社会建设、水资源费减征免征政策落实情况等。
二、检查形式
(一)检查方式
1.台账检查。台账检查主要任务包括:一是2022年上半年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二是区域取用水管控情况,包括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公布和划定情况、水资源费减征免征政策落实情况等;三是取水户监管情况,包括取水许可审批情况、取水计划实施、取用水统计情况、取用水监测计量标准化建设等。
2.现场检查。原则上每个县(市、区)选取3个取水项目、2个饮用水水源地(1个县级饮用水水源地、1个农村饮用水水源地)、5个重点用水单位(学校、企业、宾馆、小区、医院各1个)、1个节水教育基地进行检查,现场抽查点由各检查组自行选择。检查组可结合实际,增加抽查数量。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以“一地一单”方式反馈有关县(市、区)进行整改。
(二)时间安排
2022年9月15日--9月30日,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自行确定,提前一天告知被检查县(市、区)工作人员。
(三)工作要求
被各县(市、区)在收到检查通知后, 应尽快梳理台账资料备查,并在现场检查中做好联络工作,协助检查组开展相关检查。
三、其他要求
各检查组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按防疫有关规定要求开展工作。
联系人:陈敬润,联系方式:0577-57579791。
附件:温州市2022年度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监督检查工作方案.doc
温州市水利局办公室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