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20/2023-00033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市、区)水利局、功能区水利机构,市温瑞平水系管理中心:
为全面落实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根据《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全面落实2023年度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的通知》(浙水函〔2023〕113号)要求,现将温州市2023年度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如遇人事调整,继任者即为责任人。
按照水利工程分级和分类管理规定,市本级的大中型水库大坝、大型水闸、大型泵站、二级以上堤防(海塘)等工程的安全管理责任人由省级公布,市级不再重复公布。
附件:温州市市级管辖水利工程2023年度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xls
温州市水利局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