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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美丽河湖评选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04 15:55 浏览次数: 来源:市水利局 字号:[ ]

根据《温州市水利局系统自行采购项目谈判暂行规定》(修订稿)(温水政办〔2021〕75号),现就2023年度美丽河湖评选技术服务采购进行公告,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

2023年度美丽河湖评选技术服务

2.采购人

温州市水利局

3.采购内容

(1)组织有关人员对温州市2023年拟创建的省级美丽河湖、市级水上碧道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并提出改进提升意见。

(2)组织有关专家对温州市2023年拟创建的省级美丽河湖、市级水上碧道、水美乡镇项目的验收材料进行复核,并组织现场检查验收。

(3)组织有关人员对温州市2023年拟创建的亲水节点项目进行抽查复核。

(4)结合验收材料及现场情况,最终提出省级美丽河湖、市级水上碧道、水美乡镇、亲水节点评定建议。

(5)组织有关摄影人员对温州市2023年拟创建的省级美丽河湖、市级水上碧道项目进行拍摄,每个项目照片不少于15张(包括全景和局部)并提交照片成果电子版,照片版权归属市水利局。

(6)对温州市2023年拟创建的省级美丽河湖、市级水上碧道、水美乡镇的概况及照片进行梳理,制作2023年温州市省级美丽河湖、市级水上碧道、水美乡镇画册。

4.预算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

人民币21万元(贰拾壹万元整)。

5.投标人资格

(1)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项目组其他成员:配置水利、景观等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须为投标人(单位)工作人员。

7.专家组组长及专家组其他成员要求

专家组组长:具有水利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专家组其他成员:配置水利、景观等领域专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投标人(单位)可以外聘专家组组长及专家组其他成员。

8.项目成果提交

(1)温州市2023年拟创建的省级美丽河湖、市级水上碧道项目改进提升意见电子版。

(2)温州市2023年拟创建的省级美丽河湖、市级水上碧道、水美乡镇项目及抽查复核的亲水节点项目评选工作报告电子版及纸质版20本。

(3)温州市2023年拟创建的省级美丽河湖、市级水上碧道项目照片成果电子版。

(4)温州市2023年拟创建的省级美丽河湖、市级水上碧道、水美乡镇画册电子版及纸质版50本。

9.项目进度要求

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温州市2023年拟创建的省级美丽河湖、市级水上碧道、水美乡镇项目验收及亲水节点抽查复核工作,并于2023年11月15日前提交项目成果。

10.项目验收

采购单位直接认可。

11.其他事项

(1)请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23年4月13日17:00前将投标人全称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173590244@qq.com,如有疑问的,请咨询温州市河湖管理中心,联系人周倩倩,联系电话0577-88200253。

(2)温州市2023年拟创建的省级美丽河湖17条、市级水上碧道117公里、水美乡镇25个、亲水节点62个,具体项目数可能有微调。

(3)省级美丽河湖验收专家组成员(包括专家组组长)不少于5人,市级水上碧道、水美乡镇验收专家组成员(包括专家组组长)不少于3人。

(4)项目承担单位在服务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室租用费、专家咨询费、住宿费、伙食费、设备费、交通费和人员保险费等),不得转嫁于服务对象。

(5)项目承担单位开展现场检查指导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浙江省“28条禁令”等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12.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装订成册,一式四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2)投标报价表(一次性报价,格式见附件2);

(3)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资质资信证明文件(资质证书、资信证书);

(5)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附件3);

(6)项目组成员表(格式见附件4);

(7)专家组成员表(格式见附件5);

(8)投标人类似业绩情况(格式见附件6);

(9)投标人内部管理制度;

(10)项目服务方案;

(11)承诺书(格式见附件7)。

13.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3年4月17日14:00-14:30;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温州市水利局(鹿城区绣山路198号)5楼3号会议室。

投标文件提交时须密封,否则无效。

14.采购项目开标时间及地点

采购项目开标时间:2023年4月17日14:30;

采购项目开标地点:温州市水利局(鹿城区绣山路198号)5楼3号会议室。

15.资格审查与评标

(1)本项目对投标人资格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本项目评审专家组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下表的评分标准进行赋分,推荐总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报价低的排序前位,总得分和报价均相同的,由评审小组抽签决定排序)。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1

商务报价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分值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分值=(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报价)×10分

0-10分

2

资质资信

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者咨询资信等级甲级得7分,设计资质或者咨询资信等级乙级得5分,设计资质或者咨询资信等级丙级得3分,无设计资质或者咨询资信等级不得分。

0-7分

3

人员配备情况

项目

负责人

具有水利专业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得10分,具有水利专业副高级技术职称的得5分,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下技术职称或者无水利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得分。

0-10分

项目组其他

成员

1.每配置1个水利或者景观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3分。

2.每配置1个水利或者景观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中级技术职称),得2分。

3.每配置1个水利或者景观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初级技术职称),得1分。

0-10分

专家组组长

具有水利专业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得10分,具有水利专业副高级技术职称得5分,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下技术职称或者无水利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得分。

0-10分

专家组其他

成员

1.每配置1个水利或者景观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3分。

2.每配置1个水利或者景观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中级技术职称),得2分。

0-10分

4

类似业绩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的业绩情况:

1.承接过美丽河湖、水上碧道、水美乡镇创建相关工作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

2.承接过河道治理相关工作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

3.承接过水文化建设相关工作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

以合同复印件为准(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0-16分

5

内部管理制度

包括公司财务制度、保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服务质量承诺制度、质疑投诉处理制度等。横向比较打分。

0-12分

6

项目服务方案

主要包括服务本项目的工作思路、重点难点分析及相应措施方案、项目组人员及分工方案、投标人或者项目组工作优势、工作计划安排等。横向比较打分。

0-15分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