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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水利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发布日期:2024-01-19 09:48 浏览次数: 来源:市水利局 字号:[ ]

根据《温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行政执法统计年报规定>的通知》(温法建领办〔2020〕2号)、《温州市司法局关于做好温州市2023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有关数据汇总公示。

附件1:温州市水利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公报

温州市水利局

2024年1月19日

温州市水利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目录

第一部分温州市水利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第二部分温州市水利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第一部分温州市水利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表一

温州市水利局2023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警告、通报批评

罚款

没收违法

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行政

拘留

其他行政处罚

合计(宗)

罚没金额(万元)

0

0

0

0

0

0

0

0

0

说明:

1.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5)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6)行政拘留。

2.“没收非法财物”能通过评估、拍卖等手段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3.“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表二

温州市水利局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申请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

不予许可数量

撤销许可数量

43

43

43

0

0

表三

温州市水利局2023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合计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其他强制执行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表四

温州市水利局2023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征收

行政检查

行政裁决

行政给付

行政确认

行政奖励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次数

征收总金额(万元)

次数

次数

涉及金额

(万元)

次数

给付总金额(万元)

次数

次数

奖励总金额(万元)

宗数

0

0

3

0

0

0

0

0

0

0

0

说明: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第二部分 温州市水利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执法总数为0宗。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执法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其中(行政处罚0宗,行政许可0宗,行政强制0宗,行政征收0宗,行政检查3宗,行政裁决0宗,行政给付0宗,行政确认0宗,行政奖励0宗,下同);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执法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