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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水电站(2000-10000千瓦)安全生产标准化三年复评验收技术咨询的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16 09:26 浏览次数: 来源:市水利局 字号:[ ]

1、项目名称

农村水电站(2000-10000千瓦)安全生产标准化三年复评验收技术咨询

2、采购人、采购方式

采购人:温州市水利局;采购方式:自行谈判采购。

3、采购内容

(1)根据《浙江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开展44座电站标准化现场指导工作,提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书面改进意见;

(2)完成44座标准化电站现场评审,提交图文并茂的《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

4、预算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

人民币 18 万元( 壹拾捌万元整)。

5、投标人资格

(1)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专家组及成员要求

具有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所需专业技术力量,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承担过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相关项目,拥有5名及以上符合条件的评审专家。每次创建指导专家不少于2人,每次现场评审专家不少于3人。以上专家指列入省、市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专家库的专家、通过水利部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业务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专家、被中国水利企业协会列入水利安全标准化评审专家名单的专家。

7、项目成果提交

提交《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并有正式签字盖章。

8、项目进度要求

(1)2024年5月份完成44座电站标准化现场指导,提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书面改进意见;

(2)2024年10月份完成44座标准化电站现场评审,并提交《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

9、项目验收

采购单位直接认可。

10、其他事项

(1)项目承担单位应制定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评审和创建指导工作计划,明确项目组成员及分工方案、项目进度计划安排等内容,并对提交的报告成果内容真实性和公正性、公平性负责;

(2)项目承担单位承担技术服务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会议室租用费、专家咨询费、住宿费、伙食费等),提供查看现场所需车辆并配备驾驶员,不得将以上费用转嫁;

(3)项目承担单位在承担服务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8条禁令”等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并对自身安全性负责。

11、投标文件组成与提交

投标文件由如下组成装订成册,一式四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报价表(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3)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包括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相关项目研究成果证明材料、荣誉证书复印件、各类项目研究获奖证书复印件或证明等相关材料);

(5)拟投入项目组成员表(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包括主要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6)投标供应商业绩(格式自拟);

(7)本项目实施方案。

12、报名、采购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18日。

材料提交地点: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198号温州市水利局601室。

自行谈判采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3、资格审查与评标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专家组按照综合评审法将符合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人员配置符合要求、投标报价有效且相对较低的投标供应商推荐为中标候选单位。

14、定标

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

15、联系人

朱女士,联系方式:0577-88237121。

附件:农村水电站(2000-10000千瓦)安全生产标准化三年复评验收技术咨询【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