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招标信息
温州市2024年度市本级受监在建水利工程质量“飞检”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25 09:03 浏览次数: 来源:市水利局 字号:[ ]

1、项目名称

温州市2024年度市本级受监在建水利工程质量“飞检”

2、采购人

温州市水利局

3、采购内容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清单的通知》(办监督〔2019〕211号)工作清单第5.4条““监督检测在主体工程施工期间原则上一年不少于1次”要求,委托第三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对2024年度约36个市本级受监在建水利工程开展质量监督检测工作,并提交年度成果报告。

4、预算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

人民币22万元( 贰拾贰万元整)。

5、投标人资格

5.1一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特殊资格条件:投标供应商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2个类别的甲级资质,水利工程质量检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量测)3个类别的乙级或以上资质。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项目成果提交

提交2024年度质量“飞检”综合报告。

7、项目进度要求

“飞检”工作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11月底前出具检测正式报告。

8、项目验收

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交年度成果报告,提请甲方组织验收,并应根据甲方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完善。

9、其他事项

9.1在人员、设备、资金、交通工具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飞检”工作的能力;

9.2“飞检”工作期间,包括检测单位及人员住宿、保险、安全均由检测单位负责;

9.3项目承担单位在承担服务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8条禁令”等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10、投标文件组成与提交

10.1 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资料、技术资信标、商务报价标三部分。

10.1.1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须包括下列部分:

序号

内 容

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

2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

3

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2个类别的甲级资质,水利工程质量检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量测)3个类别的乙级或以上资质。

4

资格条件承诺函

5

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

备注: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执照若系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投标人有效的公章。

10.1.2 投标文件技术资信标应包括下列部分:

序号

内容

1

投标函

2

技术要求应答表、商务条款偏离表

3

针对本次温州市2024年度市本级受监在建水利工程质量“飞检”项目采购需求提出的详细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对项目的理解、主要工作内容技术路线和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工作进度及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等。

4

投标人业绩

5

根据本项目投标人的项目组人员及结构

6

根据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规格书以及采购文件技术资信评分表,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7

投标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备注:①投标文件中应承诺: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资料的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如若发生第三方侵权事件,其侵权责任与采购人无关,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侵权造成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支付,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②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等若系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投标人有效的公章。

10.1.3 投标文件商务报价标应包括下列部分:

序号

内容

1

开标一览表

2

分项报价表

10.2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人应根据采购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内容按顺序填写并装订成册,不允许活页夹;

2)投标文件应有目录以及页码,以便评委检索;

3)投标文件表述内容应简练,尽可能以双面打印(复印)制作;

4)资格审查资料、技术资信标与商务报价标分别包装于各自标函袋中,标函袋不做统一要求;

5)证书、证件、证明等原件,属备查项目,并非强制性要求。投标人若提交原件资料,可将原件单独包封,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评标主要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加盖有效公章的证书/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评标委员会对复印件有异议的,可向投标人要求提供原件,若投标人届时未能提供原件佐证的,则承担相应评分项不得分的风险。

10.3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10.3.1 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技术资信标、商务报价标各一式五份的投标文件,分别装订成册。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每套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0.3.2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

10.3.3 投标文件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在修改和增删处旁签署或盖章,方才有效。

10.3.4 投标文件字迹模糊或在关键的技术、商务条款上表述不清楚,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0.4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0.4.1 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的“技术资信标”、“商务报价标”、“资格审查资料”分别单独密封,且在各自的密封袋上标明“技术资信标”、“商务报价标”、“资格审查资料” 字样。封口处贴上封条,启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封皮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10.4.2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接受的责任自负。

11、投标文件报名、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报名

报名地点:温州市绣山路198号市水利局。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28日。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如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报名将视为报名未成功)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577-57579803。

(2)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

地点:温州市绣山路198号市水利局5楼3号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4年5月6日。

12、资格审查与评标(见附件)

13、投标文件格式(见附件)

附件:1.温州市2024年度市本级受监在建水利工程质量“飞检”采购文件.docx

2.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