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剿灭劣V类水验收工作管理办法》及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提出的验收申请,经研究,决定于11月1日(周三)-2日(周四)在市水利局5楼3号会议室召开全市第三批剿灭劣V类水工作总体验收审查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市水利局、市考绩办、市委农办、市住建委、市经信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环保局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鹿城区、乐清市、瑞安市、永嘉县、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浙南产业集聚区治水办负责人;省剿灭劣V类水工作督导服务组代表,“五水共治”技术服务团专家代表,和鹿城区、乐清市、瑞安市、永嘉县、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浙南产业集聚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各1人)。
二、验收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李红健
副组长:陈隆吉
成 员:市治水办、市考绩办、市委农办、市住建委、市经信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环保局,“五水共治”技术服务团专家以及鹿城区、乐清市、瑞安市、永嘉县、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浙南产业集聚区等单位代表。
三、会议议程
(一)各县(市、区)汇报剿灭劣V类水工作,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二)省剿灭劣V类水工作督导服务组代表、鹿城区、乐清市、瑞安市、永嘉县、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浙南产业集聚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等对县级剿劣总体工作作简要发言,时间不超过3分钟。
(三)验收组专家对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剿灭劣V类水工作进行审查、总结。
(四)市治水办领导讲话。
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验收会议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四、其他事项
(一)各地参会时请准备:书面汇报材料(20份)、台账汇编资料(5份)、汇报PPT(电子版)。
(二)请与会人员准时参加验收会议,各单位于10月31日(周二)11:00前将参会人员回执发送到316332605@qq.com。
(三)省剿灭劣V类水工作督导服务组、鹿城区、乐清市、瑞安市、永嘉县、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浙南产业集聚区当地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由各地治水办负责通知;“五水共治”技术服务团专家代表由市水乡建设促进中心邀请。
(四)联系人:周志敏,0577-57579908,15958730680。
附件:
1、总体验收审查会安排表(第三批)
2、参会人员回执单
温州市治水办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