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代表企业郑重承诺:如因偷排污水被群众举报,自愿向第一举报人(环保部门认定)奖励10万元,并在环保部门认定后24小时内完成支付,同时自觉接受环保部门严厉处罚……”当浙江腾鹏实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仲月及其他25家重点排污企业负责人作出公开环保承诺时,这些企业老总们都感到一股从未有过的压力和责任。
近日,在平阳县腾蛟召开的工业企业社会公开承诺活动上,26家重点排污企业公开作出了环保承诺。“作出公开环保承诺,意味着把自己企业的排污、治污置于阳光下,甚感压力重大、责任重大,接下来会加大环保投入。”企业当家人们纷纷表达了类似的心情和感受。
“我县工业企业众多,在环保部门加强监管的同时,通过推行企业公开环保承诺,强化社会监督,加大环保政务公开力度,消除群众对企业排污能力的质疑,将进一步推动建立环保守信企业激励机制和失信企业惩戒机制。”该县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