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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20/2018-00056
组配分类 发展规划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18-04-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25 10:25 浏览次数: 来源:市水利局 字号:[ ]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现将《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计划》予以印发,请各处室(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温州市水利局

                                                                                                   2018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水利局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 行动实施方案》11条+9条(温委发〔2018〕9号)、《“铁腕纠四风、重拳治怠政”作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温委发〔2018〕10号),结合我市水利工作实际,特制定行动计划如下:

一、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的部署要求,以服务企业和民生需求为导向,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突破口,以深化“效能革命”为切入点,开展“深化改革优环境”“执纪监督治怠政”专项活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力推进水利政务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整治“为官不为”“中梗阻”等作风顽疾,杜绝弹性执法、选择性执法,重点解决执行不力、办事不畅、作风不实等问题,为温州再造改革开放新优势、再创高质量发展新辉煌提供水利环境支撑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推进水利审批“最多跑一次改革(责任处室:审批处、规划处)

以群众和企业需求为导向,进一步优化水利审批服务。通过涉河审批实行分类管理制、线性工程实行统一评审制、复杂项目实行多评合一制、服务前移提前告知制和一窗受理、全流程集成服务,实现开工前审批“最多跑一次”“最多100天”,力争竣工验收“最多跑一次”“最多30天”。在园区、特色小镇等区域,积极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承诺制改革。

(二)扎实开展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责任处室:审批处)

围绕简政放权、规范审批、优化服务、高效便民的总体要求,开展水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标准化、流程管理标准化、审批服务标准化,通过完善《温州市水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及其《实施细则》,修编《温州市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指南》《温州市水利审批服务标准化工作手册》,努力实现“审批流程科学化,提高办事效率;办事过程透明化,规范审批行为;审批质量目标化,提升满意程度;政务服务体系化,打响“温州水利 尽心尽力”服务品牌。

(三)建立健全规范有序的水利建设市场体系(责任处室:建设处)

健全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和应用机制,以水利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信用“黑名单”管理为手段,规范水利建设市场行为,给予外地市场主体与本地市场主体同等待遇,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开展水利市场文件公平性竞争审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

(四)依法依规开展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责任处室:质监站)

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创新质量监督手段,强化监督指导,提升工作效率,限时办理项目申请,一次性告知。强化监督服务,主动服务,强化对接,视工程建设进展开展质监活动,积极配合验收工作,按规定及时出具工程质量评价意见或监督报告。帮助指导各县(市、区)水利质监机构开展日常监督工作,不定期派员参与各地质监活动。

(五)严格执行批后监管工作(责任处室:水政支队)

建立与建设单位对接沟通的常态化机制,在涉河开发建设项目监管过程中提前介入、及时对接,并引入第三方技术监管力量,主动为业主做好技术咨询与相关服务工作,加强对涉河建设项目开工和建设过程中的管理,督促业主按批准的位置界限和施工方案建设。工程开工前,及时对项目施工图进行核查;工程施工放样时,派员检查、验线;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巡查和现场管理。通过扎实的工作使涉河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管和完工验收工作更加规范和人性化,确保工程建设安全可靠,河道行洪安全畅通。

(六)认真做好水利工程设计咨询服务(责任处室:水电勘测设计院)

以“万人双评议”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做好水利工程设计咨询服务。制定开展勘测设计检测服务回访制度,通过电话问询、现场调研等形式,将勘察、测量、设计、检测等工作的服务回访常态化,坚持不定期随机抽查部分业主进行回访,及时将业主的意见综合反馈至各所、部、室形成问题整改台账,并作为今后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依据。开展“技术提升”专项活动,通过院内传帮带、技术大讨论、邀请专家授课、参加业务培训等手段,不断提升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实现“精心勘测设计 提供优质服务”。

(七)着力打造清廉高效的水利政务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水利市场法治环境(责任处室:机关纪委)

根据市委、市政府 “执纪监督治怠政”九条措施的要求,强化执纪问责力度,严格执行水利部门“六条禁令”,重拳整治消极怠政行为,严厉整治“慵懒散慢”和不担当问题,严肃查纠涉企优惠政策落地“中梗阻”行为,全力破解招商引资项目审批服务难,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优化营商环境措施落实到位,尽心尽力做好服务。

三、行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2月底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的部署,制定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并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环节、重点问题,组织开展大讨论活动。局属相关处室(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计划。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3月-12月底)

各处室(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形成问题清单,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全面落实改革举措,全面破解问题和困难,全面推进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驻局纪检监察组、局机关纪委开展专项督查活动,切实解决涉企服务“推绕脱”等消极怠政和不担当等问题,确保我市水利领域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8年12月中下旬)

各处室(单位)对“优化营商环境”活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客观评价工作成效,对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进行宣传报道,形成以点带面、以上带下的良好效应。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将成立“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局审批处,具体负责全局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制定、协调指导、服务管理等工作。

(二)强化政治保障。各处室(单位)要充分认识营造最佳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入全年工作重点,结合“铁腕纠四风、重拳治怠政”作风建设活动要求,切实杜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以权谋私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发生,积极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践行“温州水利 尽心尽力”的服务宗旨,共同维护好水利部门良好的形象。

(三)加强监督检查。驻局纪检监察组及局机关纪委等要切实加大对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和水利部门“六条禁令”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和举报箱,不定期组织专项督查检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确保各项任务在执行中不落空、不变通、不走样。对违反“禁令”的行为,坚决从严从快查处。要严肃追责问责,对问题严重、性质恶劣的,实行“一案双查”。凡因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一律予以通报曝光。

附件:

1.审批处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专项行动计划.docx

       2.建设处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工作计划.docx

       3.水政支队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工作计划.docx

       4.质监站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工作计划.docx

       5.设计院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工作计划.docx

       6.水利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六条禁令”.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