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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水利局、防汛办,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开区、瓯飞)管委会水利机构,市城投集团、名城集团、交投集团,市温瑞平水系管理局,各重大水利工程项目法人:
为进一步落实在建水利工程度汛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转发水利部关于做好2018年在建水利水电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浙水建办〔2018〕5号)要求,现将温州市在建重大水利工程2018年安全度汛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如遇责任人变动,新任者即为责任人。
各项目法人要根据对在建工程安全度汛负总责的要求,建立健全度汛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各项制度和相关责任,按照工程度汛方案审查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强化安全度汛措施,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完善汛情、险情通报和处置机制。
各水行政主管部门、防汛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管责任,重点抓好隐患检查和问题闭环整改落实,督促项目法人和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做好各项安全度汛工作,确保我市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安全度汛。
附件:温州市在建重大水利工程2018年安全度汛责任人名单.doc
温州市水利局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