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20/2020-00217 |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0-07-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市、区)财政局、水利局,瓯江口财政、水利机构:
根据市、县两级2019年—2021年全市堤防灾害保险项目合同,每年全市保费总额1242.31万元。按照《温州市堤防灾害保险实施意见(试行)》(温水政发〔2018〕68号)确定的保费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按比例共同承担原则和市级补助比例,现将2020年堤防灾害保险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各地要抓紧落实配套资金,并按合同要求完成保费支付工作。
补助资金从水利建设与发展资金中安排的防汛防台抗旱应急经费中支出,专项用于2020年堤防灾害保险项目的保费支付。各地要专款专用,最大限度发挥资金绩效,并于8月5日前,将补助经费使用情况书面报市财政局和市水利局。
附件:2020年度堤防灾害保险项目市级补助资金分配表.docx
2020年6月15日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