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现对温州市本级省补资金完成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6日。 如有异议请联系温州市水利局规划处,联系电话:57579733。
附件:2021年温州市本级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完成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