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20/2021-00206 | ||
组配分类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1-03-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温州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依法管理珊溪水利枢纽工程。
2.拟订珊溪水利枢纽管理工程保护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3.协调瑞安市、文成县、泰顺县、市公用集团及市有关部门涉及珊溪水利枢纽工程的有关工作。
4.指导、监督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珊溪水利枢纽工程的运行维护与安全管理;协助水行政部门做好珊溪水利枢纽工程的防洪防台抗旱、供水调度、安全监管等工作。
5.参与珊溪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的水资源保护区范围内,需依法审批的建设项目的论证、审查等工作。
6.具体承担市珊溪水利枢纽水源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珊溪水源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参与生态补偿资金的管理。
7.牵头开展珊溪水源保护联合执法工作,负责珊溪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的水域、岸线的日常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告知属地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做好涉及工程管理和水源保护的案件调查处理工作。
8.配合水行政部门做好珊溪水利枢纽工程库区水资源管理工作,对珊溪、赵山渡水库水质实行监测;参与珊溪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的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等工作。
9.牵头负责珊溪水利枢纽库区蓝藻预防工作,组织藻类污染应急防控措施的实施。
10.具体指导、协调、监督珊溪水利枢纽工程库区水土保持、水土流失治理、水环境综合治理、水生态保护和修复等工作,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11.完成温州市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温州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中心单位设3个内设机构:综合处、水资源保护管理处及库区管理处。
二、温州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一)关于温州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中心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温州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温州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1183.43万元。
(二)关于温州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1183.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8.43万元,占94.5%;政府性基金收入65万元,占5.5%。
(三)关于温州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温州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1183.4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7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5万元、农林水支出945.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7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659.79万元,占55.8%;日常公用支出162.27万元,占13.7%;项目支出361.37万元,占30.5%。
(四)关于温州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温州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83.4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118.43万元、政府性基金6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7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5万元、农林水支出945.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77万元。
(五)关于温州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温州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18.4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85.8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多。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51万元,占6.5%;卫生健康(类)支出34.79万元,占3.1%;住房保障(类)支出65.7万元,占5.9%;农林水(类)支出945.36万元,占84.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8.3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4.1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3.5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事业单位医疗缴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1.2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945.3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7.3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8.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购房补贴缴费。
(六)关于温州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温州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22.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59.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62.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七)关于温州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温州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65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4.6万元,主要是因为项目变化。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65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65万元,主要用于“数字珊溪智慧监管”综合管理系统年度运维费。
(八)关于温州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不含因公出国(境)经费)金额为56.2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0万元,增长114.4%,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批意见的通知》(温财外[2018]41号)文件精神,2021年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归口管理,由市财政统筹安排,不再单独安排预算进行公开;温州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中心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核定数。(核定数填金融处核定的2020年出国预算数)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7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用餐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0.5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0万元,增长146.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3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52万元,主要用于1辆珊溪往返交通班车及6辆其他公务用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温州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温州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8.9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温州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中心共有车辆7辆,其中,市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11辆、其他公务用车7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其他公务用车1辆。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温州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6.37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指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