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20/2021-00333 | ||
组配分类 | 部门人事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1-08-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水文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水文中心)为我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核定编制37名,现实有人数34人,2021年度用编计划核准2人。
陈荣,男,1996年7月出生(身份证号:332526************),户籍所在地为浙江丽水,2019年6月毕业于河北工程大学水利水电工程本科专业,工学学士学位,2021年6月毕业于河海大学水利工程专业,获硕士学位。拟聘用于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岗位。
衡静霞,女,1992年1月出生(身份证号:412724************),户籍所在地为河南周口,201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7年6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农业水利工程专业,工学学士学位,2019年6月毕业于中国农业大学水利工程专业,获硕士学位。拟聘用于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岗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和市人社局联合发布《温州市事业单位和领军企业面向全球引进录用博士、硕士和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要求,水文中心根据公告内容流程进行招聘程序,面谈评委小组共由5人组成,对陈荣等9名考生进行了面谈,按入围考核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为3:1,共计6人进入下一轮考核及综合比选。
2021年4月9日下午,由市水利局副局长等7人担任比选考官对参加面试的6名考生进行面试考核和量化打分排名。经组织考核和综合比选,并报我局党组研究,考核结果均合格,确定陈荣、衡静霞2名考生为拟录用对象。
根据相关规定,水文中心的张珉珉和蒋胜红两位同志对衡静霞同志的人事档案和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资格等进行了核查;委托陈荣所在学校对其人事档案、出生时间、学历学位、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等进行了书面函询,陈荣和衡静霞相关信息客观真实、准确无疑,考察政审结论为合格。
2021年6月10日对陈荣、衡静霞两位同志录用前进行了体检,体检结果为合格。2021年7月13日,我局召开党组会议,经研究,拟同意聘用陈荣、衡静霞两位同志到温州市水文管理中心工作。2021年7月15日至7月23日对陈荣、衡静霞两位同志等2名应聘人员基本信息和拟聘用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内容均符合《关于市属和市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温人社发〔2018〕170号)的规定,公示结果均不存在异议,不存在应回避的情形。
特此函达,请予审核。
温州市水利局
2021年8月13日
(联系人:张珉珉 ,联系电话:88225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