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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7日,温州龙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水保〔2019〕3号)等文件要求,在该公司会议室主持召开“温州市茶白片区梧田南单元B-10 地块项目(温水许〔2020〕18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施工、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监测和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等单位代表,会议成立的验收组通过核查、质询、讨论和评议后,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自主验收。
2021年9月8日,验收成果在“水土保持公示网”网站上进行公示。2021年11月4日,温州龙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温州市水利局提出报备申请。
经资料审查,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程序符合要求,报备资料齐全并在公众熟知的网站上向社会公示,我局同意备案。
现将相关资料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4日至12月4日
联 系 人:丁传山
联系电话:0577-57579793 QQ邮箱:1742158626@qq.com
通信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198号温州市水利局507室
附件:1.温州市三溪片区货运站单元A-04、A-05地块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2.温州市三溪片区货运站单元A-04、A-05地块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3.温州市三溪片区货运站单元A-04、A-05地块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温州市水利局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