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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20/2022-00357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2-06-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水利局关于反馈2022年度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技术指导工作情况的函
发布日期:2022-06-17 09:20 浏览次数: 来源:市水利局 字号:[ ]

各县(市、区)水利局:

为进一步推进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5月23日-31日市水利运行管理中心及浙江海实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有关人员,赴各地开展了2022年度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技术指导工作。现将有关问题及意见反馈如下:

一、存在问题

1、部分地区对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思想上还不重视,有关工作开展不及时,经费投入仍不足。

2、部分地区委托的第三方技术支撑单位对工作规范了解不深入,研究不透彻,测算不够规范。

3、部分标识标牌设置、典型田块选择、计量设施布设等不规范;部分渠首、典型田块信息填报和台账记录不及时不准确;部分量水设施维护不到位,信息化平台数据缺失。

二、整改意见

1、做好举一反三检查工作。要根据反馈的具体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逐个梳理各个渠首、典型田块的存在问题,在6月底前完成整改。要坚决杜绝标识标牌设置、典型田块选择、计量设施布设等基础性问题。

2、强化过程监督管理工作。要强化系数测算有关技术材料的学习,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严格做好设施设备的检查、率定、通水试验、台账记录、数据整理、数据报送和灌中检查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工作台账规范完整。

3、推进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提升工作。要结合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大力提升计量设施,加强量水设施信息化平台建设与管理。努力普及具有占地小、安装方便等优点以及具有自动读数、数据远传等功能的量水设施,如雷达水位计、超声波流量计等;做好信息化平台数据管理工作,保障量水数据实时传输;有条件的地方,还应推广使用直接量测法有关设备,保障数据逻辑严密,成果可信。

三、其他事项

1、7月-8月再次组织开展系数测算分析工作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工作进展、设施现场、平台运行及问题回头看,检查结果将作为年度考评的依据。

2、各地在系数测算开展过程中若有样点灌区渠首计量点和典型田块调整的,要及时向市水利局报备。灌溉期的每月10日,各地要在农村水利系数平台完成上月各计量点及样点灌区用水量的填报工作。

联系人:温州市水利运行管理中心,周昌巧;浙江海实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虞燕娜。



温州市水利局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