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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20/2023-00216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3-11-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三批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4 17:06 浏览次数: 来源:市水利局 字号:[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内二级及以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第三批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现场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3年11月25日(具体考试批次以准考证显示为准)

第一批:8:30-10:00

第二批:10:30-12:00

二、考试地点

温州人才大厦(地址:鹿城区学院中路5号)。

三、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各单位在“水利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培训考核平台”管理系统中自行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11月18日8:30至11月25日8:30。

四、考试规则

1.应考人员在考试前15分钟凭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公安机关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有公安机关盖章)、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保卡原件)进入考场,将随身携带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凭准考证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查对。未带齐准考证、身份证不得进入考场(驾驶证不得代替使用)。

2.本次考试采用电脑上机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开始时间为2023年11月25日上午8:30/10:30,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6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3.应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保持考场安静,独立完成答卷;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机位故障等问题,可举手告知。

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以作弊论处:

(1)使用手机、电脑记事本、计算器、智能手表等通讯、计算、信息工具;

(2)携带任何图书、资料、笔记本和稿纸等参加考试;

(3)考试过程中以任何方式在考场内传递、示意有关考试内容的信息;

(4)抄袭资料、抄袭别人答案或有意将答案给别人抄袭;

(5)代考、替考、互换考试机位、借上厕所之机作弊等;

(6)修改准考证信息参加考试的;

(7)其他影响考试的不正当行为。

5.考试时间结束,应考人员立即停止答题,系统将强制交卷。

6.考试作弊者取消考试资格,按《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并通报本人所在单位。

联系人:杨晓维,联系电话:88227867。

温州市水利局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