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20/2023-00017 |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3-02-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充分发挥法治在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保障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以上率下,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等精神,明确系统学法、高效普法、依法行政三大板块应遵循的工作要求。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带头接受监督。坚持依法决策、依法监管,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各方面全过程,不断增进法治思维、法治能力。
(二)全面梳理法治工作思路,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清单。全面梳理并编制温州水利政策法规与法治政府工作思路,突出系统学法、高效普法、依法行政三大重点,编制水利立法“十四五”规划和水利普法八五规划。对照省政策法规工作要点和市依法治市办的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相关要求,编制水利法治政府和政策法规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清单、水利八五普法规划,理清重点工作任务。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背景下,在转移执法事项的过程中,依据省权力事项库中的权力清单,梳理已转综合执法局和未转市水利执法事项,并根据处室职责明确责任分工。
(三)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集中学习水利法律法规。常态化开展集中学法活动,党组会议增设“党组集中学法半月谈”,局班子成员和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带头分享学习体会,带头亮出学习笔记,带头交流学习成果,充分发挥出“关键少数”在学习贯彻上带好头、学在前的示范引领作用。全年开展集中学法18期,内容覆盖《信访工作条例》《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27部法律法规,营造遵法、知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扩大更新了干部队伍法律知识储备。
(四)完善重大决策机制,不断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规定,重大行政决策文件均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法规规定的程序执行。为加强合法性审查的专业性,聘用法律顾问团队3名律师、局内公职律师1名,有效提升我局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及行政合同合法性。全年对4个行政规范性文件、25个经济合同、2个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率100%。
(五)强化依法依规履职,不断规范审批事项提升审批质效。热情服务,规范办理,零差错、零超期、零差评,全年共办理各类审批事项125件,按时办结率100%。参加各类审查会、协调会等115次,依法提出审查意见。组织对全市2018-2021年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开展质量抽查,抽查结果进行通报,不合格单位进行约谈整改,切实加强对中介服务质量及基层水利审批工作的督查。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全面清理调整行政许可事项,形成最新事项清单并在政务服务网全部认领到位,事项进一步精简,流程更优,材料更简。积极采取多项便民举措,通过书面函审、线上视频审查等,有效消除疫情影响。优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一网通办率100%,继续推进承诺制、即办制、一件事等改革,开展审批回头看,及时为业主解决批后实施中的困难。
(六)强化水域岸线全面管控,推进水利法律法规扎实落地。一是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行动。今年全市共排查整治涉河“四乱”问题点位1581处,清理非法占用河道岸线7.3公里,清理建筑和生活垃圾1512.7吨,拆除违法建筑4568.5平方米,清除入河渣土方量48700余方,市河湖“清四乱”整治数量与质量均位居全省第一。二是全面排查整治妨碍河道行洪安全突出问题。针对水利部下发疑似碍洪问题进行现场复核并佐证上报确属无碍洪问题670处,清理整治确属碍洪突出问题45处,复核通过率100%,整改销号率100%。三是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明确属地水利、综合执法部门落实联动巡查机制,以每周两次的频次开展瓯江巡查监管。注重部门协作,不定期组织海事、交通、综合执法开展联合巡查。共开展瓯江各类巡查104次,出动人员480多人次,查获非法采砂船只5艘,均已交由职能部门处置,较好维护了瓯江水事秩序。
(七)紧跟执法改革步伐,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加速落地。根据“大综合一体化改革”部署,完成两批次共102项综合执法事项的划转,并指导全市水政机构按照相关要求对单位名称及职能进行了相应调整。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要求,开展水事保安专项行动,全年共联合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各类巡查800多次,发现问题300多个,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行为71起,已处罚金额1019800元。同时,加强“互联网+”在监管执法领域的运用,做好“水域监管一件事”的全面推广,3个试点单位和相关县(市、区)已全部贯通。
(八)扎实落实普法责任制,确保普法任务落地生根。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落实“八五”普法,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组织开展水利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制作并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普法抖音短视频。组织节水普法人员走进学校、社区等举办水资源普法讲座,发放普法宣传手册,并相应开展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宣传活动,向全社会积极宣传普及水利法律法规。收集整理汇编典型案例,积极开展“依法治水、以案释法”活动。
二、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十五届二次全会精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以水利法治建设的新成效和新水平,服务和保障水利改革发展的新动力和新业绩。
(一)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立法。结合《温州市“十四五”水法规建设规划》,推进人大立法项目前期调研工作。通过定期组织座谈研讨会、责任处室指导调研、第三方协助调研等方式,加快立法步伐,提高立法质量,确保立法计划按年度有序实施。
(二)深入学习水利法规制度。在局党组会上把集中学法作为“第一议题”每月开展。利用浙政钉工作群平台,针对水资源处、水政中心、建管中心等行业监管重点处室的干部职工,围绕日常工作中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知识、近期所学的政策文件等内容,开展月度法律知识问答活动。
(三)持续开展多种形式普法。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日等关键节点,扩充普法形式,增加更加亲民的短视频普法,在微信公众号、抖音号上视频普及节水、安全度汛、河道管理等内容,让法律知识离群众更近一点。
(四)全面深化审批改革创新。全面扩大多评合一实施范围,持续创新改革举措,不断丰富改革内涵,完善配套制度,出台报告编制标准。简化审批方式,实施分类审批和承诺备案制等,积极推广水保极简审批改革。
(五)积极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指导市县水利部门做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厘清水利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边界,加强分工合作,强化监管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