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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召开“三新”大讲坛暨河长履职能力提升专题讲座(图)
发布日期:2023-04-20 12:45 浏览次数: 来源:永嘉县水利局 作者:戴冠 字号:[ ]

4月19日下午,永嘉县河长办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水利局等单位举办2023年永嘉县“三新”大讲坛暨河长履职能力提升专题讲座,以深入推进新时代干部“新理念新技术新知识”大培训行动,提升镇级河长、县级督查长等履职能力。讲座由县水利局局长徐志勇主持,特别邀请市河长制工作专班负责人吴红斌开讲。36条县级河长联系河道的督查长和联络员、22个乡镇街道的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县水利局相关科室、基层所负责人及县中青班学员等200余人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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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勇在会上指出,河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推行河长制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治本之策,进一步提升县级督查长、镇级河长履职能力势在必行。

会上,吴红斌以《服务河长 重拾初心》为题,深入浅出地讲解“河长制”六大任务,以“有人治、合力治、系统治、高效治”为初心,扎实推进河“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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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红斌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解决突出社会矛盾的良药,是落实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的需要。各级河长作为河道发现问题的巡查员、调查问题的研究员、交办问题的发令员、解决问题的督战员、信息采集报送的信息员和河长制工作的宣传员,要切实履行“管、治、保”三位一体职责。县级及以上河长着重牵头“治”,就是协调推进河道的综合治理;镇、村级河长更加突出“管”和“保”,就是强化日常的监督管理,尤其是重点监管挂钩联系河道的污染情况,落实好河道的保洁、清淤、维修、养护等日常工作。

这次培训引导各级河(湖)长及河(湖)长制相关工作人员、年轻干部等及时掌握中央、省、市、县河(湖)长制有关文件精神及任务要求,正确落实运用《浙江省河长制规定》《河(湖)长制工作规范》等法规及各项制度,规范履行岗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