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郭公山水质自动监测站与温瑞塘河3个浊度站运维服务项目(2025)
2、采购人、采购方式
采购人:温州市水文管理中心;
采购方式:自行谈判采购。
3、采购内容
郭公山水质自动监测站与温瑞塘河3个浊度站运维服务(具体见附件2),服务期限十二个月,服务期自该项目通过运维验收之日算起。
4、预算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
人民币 17.9万元( 壹拾柒万玖千元整)。
5、投标人资格
(1)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参加自行谈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不按要求提供该承诺书的投标文件视为资格性审查不通过,投标无效,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中标单位应承诺至少配备1辆运维车辆及至少1名运维人员。
(3)中标单位相关技术人员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能独立运营及管理水质自动监测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项目成果提交
按季度提交在线监测成果,核查相关运维档案。运维期满十二个月后,提交全部在线监测成果、相关运维档案及成果分析报告。
7、项目进度要求
运维满十二个月后进行验收。
8、项目验收
采购单位组织验收通过。
9、其他事项
(1)中标方承担技术服务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专家咨询费、住宿费、伙食费等),不得将以上费用转嫁。
(2)中标方在承担服务过程中,应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对自身安全性负全责。
(3)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后七天内支付首付款4.5万元;(2)2025年6月份支付9万元;(3)2025年验收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
(4)要求中标单位四次季度运维考核结果均在85分及以上。
10、投标文件组成与提交
投标文件由如下组成装订成册,一式四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
(2)《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附件4);
(3)投标报价表(格式见附件5);
(4)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附件6,包括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6)拟投入项目组成员表(格式见附件7,包括主要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7)投标供应商业绩(格式见附件8);
(8)安全生产工作承诺书;
(9)本项目运维方案。
11、投标文件报名、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报名
报名地点:温州市绣山路198号温州市水文管理中心;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星期二)17时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联系人:储女士;联系方式:0577-88225783。
(2)投标文件提交
地点:温州市绣山路198号市水利局5楼3号会议室;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12、资格审查与评标
本次评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并采用赋分制确定中标候选单位(赋分表详见附件1),其中技术资信占90分,商务报价占10分,合计100分。
13、定标
由采购人根据市水利局自行采购项目谈判小组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