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6日,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温州供电公司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水保〔2019〕3号)等文件要求,在温州供电公司802会议室主持召开“杭温铁路浙江温州楠溪江牵引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温水保表字〔2021〕第3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温州供电公司、设计单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浙江华云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验收技术服务单位浙江复星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浙江中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省库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通过现场检查、质询讨论和资料审查后,验收组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自主验收。
2024年8月8日,验收成果在“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网站上进行了公示。2024年10月25日,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温州供电公司向温州市水利局提出杭温铁路浙江温州楠溪江牵引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报备申请。
经资料审查,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程序符合要求,报备资料齐全并在公众熟知的网站上向社会公示,我局同意备案。
现将相关资料予以公告。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1月25日
联 系 人:张博凡,联系电话:0577-57579948
通信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198号温州市水利局507室
附件:1.杭温铁路浙江温州楠溪江牵引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2. 杭温铁路浙江温州楠溪江牵引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水保验收鉴定书.pdf
温州市水利局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