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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河长办专班赴永嘉指导涉河(湖)涉水问题“双领办”制度落地执行工作
发布日期:2024-11-06 09:16 浏览次数: 来源:永嘉县水利局 作者:戴冠 字号:[ ]

11月5日上午,温州市河长办工作专班主任吴红斌率队赴永嘉县指导涉河(湖)涉水问题“双领办”制度落地执行工作,根据《温州市涉河(湖)涉水问题“双领办”制度》(温州总河长令〔2024〕2号)要求,永嘉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担当、凝聚合力,高质量推进涉河(湖)涉水问题整改工作,不断提升河湖管护能力和水平。

吴红斌一行现场查看大楠溪岩头镇段石料占用水域问题,了解详细情况,提出该问题应由岩头镇人民政府承办、永嘉县水利局会办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双领办”制度落地执行。

吴红斌指出,“双领办”制度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基本要求,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为原则,对涉河(湖)涉水问题实行属地政府(属地河长办)和职能部门“双领办”,实现上下联动,确保办理有序、责任明确、反馈及时、整改到位。永嘉大楠溪、中塘溪支流附近水域占用问题,由属地政府承办、永嘉县水利局会办,属地与职能部门紧密配合、充分磋商,形成统一整改意见后,按要求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