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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河长办专班赴龙湾指导涉河(湖)涉水问题“双领办”制度和《温州市河湖长工作交接制度》落地执行工作
发布日期:2024-11-08 17:29 来源:龙湾区农业农村局 作者:王再鹏 字号:[ ]

11月8日上午,温州市河长办工作专班主任吴红斌带队前往龙湾区,就《温州市涉河(湖)涉水问题“双领办”制度和《温州市河湖长工作交接制度》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指导。根据《温州市涉河(湖)涉水问题“双领办”制度》(温总河长令〔2024〕2号)和《温州市河湖长工作交接制度》(温河长制办〔2024〕17号)文件精神,龙湾区积极响应,深化认识、明确责任,力求高效推进涉河(湖)涉水问题的整改进程和规范河湖长工作交接,持续增强河湖管理保护能力,提升河湖长履职成效。

吴红斌一行就龙湾区“双领办”交办单中涉及省级动态图斑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沟通和指导,询问了解问题整改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基本要求,对涉河(湖)涉水问题实行属地政府(属地河长办)和职能部门“双领办”制度,实现上下联动,确保办理有序、责任明确、反馈及时、整改到位。

吴红斌指出,“双领办”制度的建立是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河长制必须一以贯之”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压实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属地与职能部门要紧密配合、充分磋商,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并举一反三强化水环境常态长效管控力度,确保问题高标准、高质量整改。同时,各级河长、督察长要认真贯彻学习领会河湖长工作交接制度文件精神,做好河湖长工作岗位调整后的交接工作,确保河湖管护责任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