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20/2024-00475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温州市水利工程应急调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于11月29日—12月28日在温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具体反馈情况如下:
一、意见结果反馈
征求意见期间收到反馈意见3条,主要是紧急情况范围、紧急情况报告时限、放水预警巡查三个方面的建议。
二、意见处理
市水利局十分感谢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为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应予以说明:1.紧急情况范围已在调度执行反馈条款中明确;2.本细则严格按照《大中型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规定(试行)》(水防〔2021〕189号)和《浙江省水工程防洪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管理办法(试行)》(浙水灾防〔2021〕25号)要求执行;3.省级地方标准《大中型水库运行管理规程》《大中型水闸运行管理规程》以及水库水闸放水预警方案中已有详细规定,本细则不做重复。下一步,市水利局将会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和充分研究,吸纳合理部分,做好《温州市水利工程应急调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制定工作。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水利工作的大力支持。
温州市水利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