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20/2024-00027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温州市事业单位和领军企业招引优秀硕博人才公告》,现将入围体检名单公布如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学历学位 | 是否入围体检 |
1 | 徐延臻 | 男 | 温州市温瑞平水系管理中心 | 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岗位 | 研究生/硕士 | 入围 |
2 | 林文雯 | 女 | 温州市温瑞平水系管理中心 | 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岗位 | 研究生/硕士 | 入围 |
3 | 金辰荟 | 女 | 温州市水利规划发展研究中心 | 水利规划研究 | 研究生/硕士 | 入围 |
4 | 贾付诚 | 男 | 温州市水利建设管理中心 | 水利建设管理 | 研究生/硕士 | 入围 |
5 | 张广明 | 男 | 温州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 水旱灾害防御 | 研究生/硕士 | 入围 |
6 | 崔明明 | 女 | 温州市河湖管理中心 | 信息宣传 | 研究生/硕士 | 入围 |
附件:《温州市水利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招引优秀硕博人才体检通知》
温州市水利局
2024年7月5日
温州市水利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招引优秀硕博人才体检通知
各位入围体检考生:
兹定于2024年7月8日(星期一),组织开展入围考生体检工作。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和体检所需费用(约350元,现金),于当日7时45分在温州市水利局一楼大厅集合,统一前往。请仔细阅读有关注意事项:
1.按时参加体检,并在统一规定的时间之内完成体检。谢绝家属陪同。不按时到指定集中地点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如遇其他特殊重要原因不能参加体检,必须提前报告并经同意后另行安排体检,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发现顶替者,取消体检资格。
3.考生携带的通讯工具统一交工作人员保管,体检结束后领回。体检过程中,如发现考生随身携带通讯工具的,按违纪处理。
4.考生应在《体检表》上如实填写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考生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不要穿胸前带有亮片或金属的衣服以免影响检查,女性受检者不要穿连裤袜。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凭医生证明,事先告知体检工作人员,勿做X光检查。
8.对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当场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安排当日复检;对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当场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在体检初检医院进行。需要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如考生不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查的,当场签字确认,视为放弃该项检查。
9.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有关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
10.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11.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12.在体检过程中考生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不得向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不得擅自离开。体检结束后立即开通手机,保持通讯畅通(以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为准)
13.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在体检过程中有舞弊或其它违纪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14.待体检全部完成后,市水利局将按照招考公告规定,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
15.联系单位:
温州市温瑞平水系管理中心,0577-88179683;
温州市水利规划发展研究中心,0577-57579784;
温州市水利建设管理中心,0577-88225070;
温州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0577-88909165;
温州市河湖管理中心,0577-88232695。